我是如何從講真話變成官方認證的假消息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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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ldgung (沒瞇過這麼刺激的牌)》之銘言:
: 看到報載:
: 為全力打擊假消息,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證實,
: 政院希望在BBS論壇「PTT實業坊」上開設「官方說明板」,
: 日前與PTT八卦板板主「四叉貓」劉宇會面討論相關程序,
: 希望未來能帶給國人正確消息。

雖然上次跟 99% 鄉民有在槓來槓去,

不過這一部分,或許應該去思考另外一個面向的問題.

[在不同行業別的服務年資已經透過修法,
可以併計成就退休年資請領的前提之下,
是否還應允許當事人在未屆滿退休條件時,
先行結清年資?? ]

以單純政府因為修法,可以不再像舊法規定下,
[非現職公務員,無法辦理退休]的情況,
透過修法補正

那,相對來講,舊法裡面設計,可以讓非現職公務員,
將原提撥金額(自提+公提)加計利息領回,

可以說是一種 [公務員 因故 無法辦理退休的 救濟措施 ]

然,這次106修法,把這一部分(非現職)進行提升,
也修正另一部分(提前結清).

1.年資可併計,不論你先勞後公,或者是先公後勞,於退休時"一併給付"
2.你要 "現在" 拿? 只能拿回你公自提部分,並且結清.

上面講白一點,以我個人觀點
照法理設計上,政府106修法時,

[就不應該再允許公務員提前結清退撫年資]

(因為....勞退新制也 從來沒有 提前結清 這選項)

然而,不知道是哪個寫草案的公務員莫名堅持(或者是慈悲?),

保留了這個舊制度(提前結清),
但是,把這個舊制度給 打殘,並且 閹割 了(自+公 => 自 only)

所以,各位看官認為,說這 合不合理???

單純看這? 當然覺得不合理.

但從整個 退休制度(勞/公軍/教) 來講,

這並無法一體論是 合理 或者是 不合理


我個人認為的不合理,是因為 "本來就不該繼續存在此一選項"
(因為有更好的退休措施存在,我往前看"未來")

99% 大大認為的不合理,則是因為 "不能像以前舊法這樣,可以公+自拿回來"
(99% 看的是"現在",現在要把錢全部拿回來,年資一刀切掉)

[我們兩人彼此認知的 "不合理" ,並不相同]

所以,要那個負責寫回應稿的公部門,怎樣繼續回應 99% 大大的後續質疑??

因為 提前領回結清年資 ,根本不應該存在 現代化的退休制度 裡面

總結的來講,我要講的關鍵部分,很簡單(再寫一次)

[在不同行業別的服務年資已經透過修法,可以併計成就退休年資請領的前提之下,
是否還應允許當事人在未屆滿退休條件時,先行結清年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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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公務員"因故"不能請領公職退休金甚至被追繳退休金,
,那是另外一個故事,暫不在本篇討論

這部分我的立場還是一樣

"政府王八蛋"

有興趣的可以自己翻我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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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04-22
政府王八蛋+
Elma avatarElma2019-04-27
政府王八蛋。只推個人帳戶制,退休後還得當聖人才能領
得到退休金是哪招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5-02
政府王八蛋->官方又要出來說這是假消息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9-05-06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5-09
各職域退休給付規定應該一致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5-13
繳納也一致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9-05-18
直接end 看到m大先噓再說
George avatarGeorge2019-05-21
end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9-05-24
政府本來就是王八蛋,不過高階文官也可以算在政府的一部分
Sarah avatarSarah2019-05-27
說個笑話:政府不是王八蛋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5-27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讓軍公教勞適用相同職業年金才是真改
革,哪有分族群改革,讓不相關的族群關心你的年金?大
家都應該在同條船上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9-05-30
退休金變成領多少不知道(誰知道到退休前會不會再改?),那
把結清的權利(領回公自提)給公務員只是剛好而已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05-30
勞退新制是個人帳戶制,沒有政府賴帳問題
Sarah avatarSarah2019-06-01
退撫則是已經改革(賴帳)過一次,誰能保證退休前不會再砍?
Lucy avatarLucy2019-06-04
「新法已經保障成就退休條件得併計結算退休給付」說實在我
不知道保障在哪?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6-06
以我自己的例子,107年離職,退撫年資6年多(含當兵),若沒
有領回公自提的權利,只能在65歲時領一次退(一年年資1.5個
月),這個政府的「保障」的金額可是完全比不上「領回公自
提」
Ethan avatarEthan2019-06-07
我當時選擇領回公自提是35歲領回50幾萬,再自由運用投資30
年,政府的保障是2倍本俸乘上一年1.5個基數,年資用7年算
的話估計約70萬
Jacob avatarJacob2019-06-09
最後,領回公自提只是種「權利」,不是強迫,你喜歡政府的
「保障」,一樣可以等65歲再領
Emily avatarEmily2019-06-13
今天政府就像是跟你說「漢堡很好吃,所以不能吃蛋餅,只能
選漢堡」,而不是讓你漢堡跟蛋餅二選一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6-15
我也贊同
Agnes avatarAgnes2019-06-19
一堆人對政治冷漠不投票加上另一群投藍綠的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6-19
臺灣變這麼爛 真的是無語問媽祖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