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如何從講真話變成官方認證的假消息 - 公職
By Elvira
at 2019-04-21T11:21
at 2019-04-21T11:2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oldgung (沒瞇過這麼刺激的牌)》之銘言:
: 看到報載:
: 為全力打擊假消息,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證實,
: 政院希望在BBS論壇「PTT實業坊」上開設「官方說明板」,
: 日前與PTT八卦板板主「四叉貓」劉宇會面討論相關程序,
: 希望未來能帶給國人正確消息。
雖然上次跟 99% 鄉民有在槓來槓去,
不過這一部分,或許應該去思考另外一個面向的問題.
[在不同行業別的服務年資已經透過修法,
可以併計成就退休年資請領的前提之下,
是否還應允許當事人在未屆滿退休條件時,
先行結清年資?? ]
以單純政府因為修法,可以不再像舊法規定下,
[非現職公務員,無法辦理退休]的情況,
透過修法補正
那,相對來講,舊法裡面設計,可以讓非現職公務員,
將原提撥金額(自提+公提)加計利息領回,
可以說是一種 [公務員 因故 無法辦理退休的 救濟措施 ]
然,這次106修法,把這一部分(非現職)進行提升,
也修正另一部分(提前結清).
1.年資可併計,不論你先勞後公,或者是先公後勞,於退休時"一併給付"
2.你要 "現在" 拿? 只能拿回你公自提部分,並且結清.
上面講白一點,以我個人觀點
照法理設計上,政府106修法時,
[就不應該再允許公務員提前結清退撫年資]
(因為....勞退新制也 從來沒有 提前結清 這選項)
然而,不知道是哪個寫草案的公務員莫名堅持(或者是慈悲?),
保留了這個舊制度(提前結清),
但是,把這個舊制度給 打殘,並且 閹割 了(自+公 => 自 only)
所以,各位看官認為,說這 合不合理???
單純看這? 當然覺得不合理.
但從整個 退休制度(勞/公軍/教) 來講,
這並無法一體論是 合理 或者是 不合理
我個人認為的不合理,是因為 "本來就不該繼續存在此一選項"
(因為有更好的退休措施存在,我往前看"未來")
99% 大大認為的不合理,則是因為 "不能像以前舊法這樣,可以公+自拿回來"
(99% 看的是"現在",現在要把錢全部拿回來,年資一刀切掉)
[我們兩人彼此認知的 "不合理" ,並不相同]
所以,要那個負責寫回應稿的公部門,怎樣繼續回應 99% 大大的後續質疑??
因為 提前領回結清年資 ,根本不應該存在 現代化的退休制度 裡面
總結的來講,我要講的關鍵部分,很簡單(再寫一次)
[在不同行業別的服務年資已經透過修法,可以併計成就退休年資請領的前提之下,
是否還應允許當事人在未屆滿退休條件時,先行結清年資?? ]
--
當然,公務員"因故"不能請領公職退休金甚至被追繳退休金,
,那是另外一個故事,暫不在本篇討論
這部分我的立場還是一樣
"政府王八蛋"
有興趣的可以自己翻我舊文
--
: 看到報載:
: 為全力打擊假消息,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證實,
: 政院希望在BBS論壇「PTT實業坊」上開設「官方說明板」,
: 日前與PTT八卦板板主「四叉貓」劉宇會面討論相關程序,
: 希望未來能帶給國人正確消息。
雖然上次跟 99% 鄉民有在槓來槓去,
不過這一部分,或許應該去思考另外一個面向的問題.
[在不同行業別的服務年資已經透過修法,
可以併計成就退休年資請領的前提之下,
是否還應允許當事人在未屆滿退休條件時,
先行結清年資?? ]
以單純政府因為修法,可以不再像舊法規定下,
[非現職公務員,無法辦理退休]的情況,
透過修法補正
那,相對來講,舊法裡面設計,可以讓非現職公務員,
將原提撥金額(自提+公提)加計利息領回,
可以說是一種 [公務員 因故 無法辦理退休的 救濟措施 ]
然,這次106修法,把這一部分(非現職)進行提升,
也修正另一部分(提前結清).
1.年資可併計,不論你先勞後公,或者是先公後勞,於退休時"一併給付"
2.你要 "現在" 拿? 只能拿回你公自提部分,並且結清.
上面講白一點,以我個人觀點
照法理設計上,政府106修法時,
[就不應該再允許公務員提前結清退撫年資]
(因為....勞退新制也 從來沒有 提前結清 這選項)
然而,不知道是哪個寫草案的公務員莫名堅持(或者是慈悲?),
保留了這個舊制度(提前結清),
但是,把這個舊制度給 打殘,並且 閹割 了(自+公 => 自 only)
所以,各位看官認為,說這 合不合理???
單純看這? 當然覺得不合理.
但從整個 退休制度(勞/公軍/教) 來講,
這並無法一體論是 合理 或者是 不合理
我個人認為的不合理,是因為 "本來就不該繼續存在此一選項"
(因為有更好的退休措施存在,我往前看"未來")
99% 大大認為的不合理,則是因為 "不能像以前舊法這樣,可以公+自拿回來"
(99% 看的是"現在",現在要把錢全部拿回來,年資一刀切掉)
[我們兩人彼此認知的 "不合理" ,並不相同]
所以,要那個負責寫回應稿的公部門,怎樣繼續回應 99% 大大的後續質疑??
因為 提前領回結清年資 ,根本不應該存在 現代化的退休制度 裡面
總結的來講,我要講的關鍵部分,很簡單(再寫一次)
[在不同行業別的服務年資已經透過修法,可以併計成就退休年資請領的前提之下,
是否還應允許當事人在未屆滿退休條件時,先行結清年資?? ]
--
當然,公務員"因故"不能請領公職退休金甚至被追繳退休金,
,那是另外一個故事,暫不在本篇討論
這部分我的立場還是一樣
"政府王八蛋"
有興趣的可以自己翻我舊文
--
Tags:
公職
All Comments
By Catherine
at 2019-04-22T15:09
at 2019-04-22T15:09
By Elma
at 2019-04-27T13:56
at 2019-04-27T13:56
By Daniel
at 2019-05-02T13:46
at 2019-05-02T13:46
By Xanthe
at 2019-05-06T19:02
at 2019-05-06T19:02
By Franklin
at 2019-05-09T01:28
at 2019-05-09T01:28
By Dorothy
at 2019-05-13T21:03
at 2019-05-13T21:03
By Quintina
at 2019-05-18T01:54
at 2019-05-18T01:54
By George
at 2019-05-21T14:35
at 2019-05-21T14:35
By Charlotte
at 2019-05-24T17:04
at 2019-05-24T17:04
By Sarah
at 2019-05-27T11:43
at 2019-05-27T11:43
By Anthony
at 2019-05-27T17:49
at 2019-05-27T17:49
By Heather
at 2019-05-30T08:42
at 2019-05-30T08:42
By Elizabeth
at 2019-05-30T15:10
at 2019-05-30T15:10
By Sarah
at 2019-06-01T06:32
at 2019-06-01T06:32
By Lucy
at 2019-06-04T16:28
at 2019-06-04T16:28
By Margaret
at 2019-06-06T18:39
at 2019-06-06T18:39
By Ethan
at 2019-06-07T12:29
at 2019-06-07T12:29
By Jacob
at 2019-06-09T09:03
at 2019-06-09T09:03
By Emily
at 2019-06-13T18:04
at 2019-06-13T18:04
By Victoria
at 2019-06-15T09:30
at 2019-06-15T09:30
By Agnes
at 2019-06-19T07:04
at 2019-06-19T07:04
By Edwina
at 2019-06-19T09:52
at 2019-06-19T09:52
Related Posts
107年度地特受訓書籍
By Todd Johnson
at 2019-04-20T02:33
at 2019-04-20T02:33
這種情況在各個機關普遍嗎?
By Suhail Hany
at 2019-04-19T20:53
at 2019-04-19T20:53
關於進修保留受訓資格
By Jack
at 2019-04-19T19:28
at 2019-04-19T19:28
開口合約辦理部份驗收
By Liam
at 2019-04-18T17:17
at 2019-04-18T17:17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總務處採購組組員
By Wallis
at 2019-04-18T14:30
at 2019-04-18T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