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擾校園 兼差二房東丟教職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8/today-so13.htm

2009-10-8

房事擾校園 兼差二房東丟教職

鄭老師租屋在網路上評價頗差,還有網頁指鄭老師是「壞人」等,多名受害人點名「不要
租到這個黑心的房子」,呼籲不要再受害(記者吳仁捷攝)

〔記者楊國文、吳仁捷/台北報導〕北縣莒光國小教師鄭榮輝與家人在板橋市從事二房東
租賃,鄭與房客因押金問題起糾紛,校方以鄭被控竊占頂樓判拘役50天、有損師道不予續
聘,但鄭表示自己只是「人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鄭不當兼職,也遭竊盜罪判刑
,行為不檢,嚴重影響校譽,校方不續聘並無不當,昨判鄭敗訴,可上訴。

記者昨天聯繫不上鄭榮輝,鄰居說,不常看見鄭榮輝,但有耳聞他捲入租屋糾紛鬧上法庭
。網路上至今還有網頁以受害人名義點名「不要租到這個黑心的房子」,網路上評價頗差


據了解,鄭榮輝及家人被指是以「鄭老師雅套房」,在北縣板橋漢生東路大樓經營租賃套
房生意,95年3月間陳姓等4位房客出面指稱,鄭榮輝訛詐房客押金近5萬元,鄭母出面接
洽,卻被斷水斷電強迫遷出,氣得向警方報案。陳某等人說,一位王先生出面自稱是屋主
,指鄭已3個月未繳租金,才知道原來鄭榮輝是二房東,「太欺負人了」。

本件「房事」風波不斷,莒光國小也困擾不已,加上板橋地院認定,鄭榮輝自93年6月承
租該漢生東路大樓5樓,將樓頂6樓違建物出租胡姓女子,95年2月依竊占罪將他判刑拘役
50天定讞,該校教評會認定鄭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決議不續聘。

鄭榮輝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表示出租事宜是由其母周秀卿經營,並
由其兄鄭瓊霖幫忙承租,他只是掛名,被牽扯進來判竊占罪很冤枉。

鄭母周秀卿證稱,從88年九二一大地震後在板橋從事套房出租,鄭榮輝沒有幫忙,是她自
己覺得以老師名義做套房出租,「這樣大眾比較信賴」。

莒光國小表示,糾紛造成學校困擾,校方還屢遭人前往爭執,甚至發生肢體衝突。


--

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09-11-01
所以,兼差二房東只要沒出過包就無妨?
Olivia avatarOlivia2009-11-04
(公務員也比照教師辦理?)
Tracy avatarTracy2009-11-07
兼職的認定範圍真廣
Lauren avatarLauren2009-11-08
當房東也算兼職哦?= =
Megan avatarMegan2009-11-10
不是因為兼差兼職出事吧,受拘役判決50天...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9-11-13
而且是不續聘,受有期徒刑以上宣告,兼不兼一樣
Delia avatarDelia2009-11-15
嚴格來說, 房東不算職業吧 =.=a"
Hardy avatarHardy2009-11-16
房東不算職業的話,那開店老闆也不算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09-11-19
開店老闆要登記 房東只是種契約關係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11-21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