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今年一月在上海簽了一年租約 房租一次付三個月
但是房東前兩天說 她打算賣房子了 已經帶人來看過一次房...
而過幾天又要一次付三個月的房租了 雖然房東口頭保證我一定可以待到租約期滿
但還是讓我很猶豫這次是否該付一次三個月租金
諮詢過上海本地同事 她們說上海的節目當中滿常出現這種橋段
在同事的認知裡面 要是原本房東真的把房子賣了
由於法律規定房契合同的效力大於租賃合同 起了爭執我也處於不利
如果我想要討回剩下的房費以及押金 舊房東如果消失不連繫我也沒辦法
所以想請問一下版友們 有沒有人遇過這種情況 遇到該怎麼處理呢?
我目前想法是 跟房東說房租改成一個月一個月繳 這樣彈性大 可以保護雙方利益
要是真的有人要接盤房子 也不容易產生太多爭執
至於提前解約賠償金的部分我目前先打算不提... 到時候看情況再說
不知道這樣可行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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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房東前兩天說 她打算賣房子了 已經帶人來看過一次房...
而過幾天又要一次付三個月的房租了 雖然房東口頭保證我一定可以待到租約期滿
但還是讓我很猶豫這次是否該付一次三個月租金
諮詢過上海本地同事 她們說上海的節目當中滿常出現這種橋段
在同事的認知裡面 要是原本房東真的把房子賣了
由於法律規定房契合同的效力大於租賃合同 起了爭執我也處於不利
如果我想要討回剩下的房費以及押金 舊房東如果消失不連繫我也沒辦法
所以想請問一下版友們 有沒有人遇過這種情況 遇到該怎麼處理呢?
我目前想法是 跟房東說房租改成一個月一個月繳 這樣彈性大 可以保護雙方利益
要是真的有人要接盤房子 也不容易產生太多爭執
至於提前解約賠償金的部分我目前先打算不提... 到時候看情況再說
不知道這樣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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