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資深網友..
考試法修正後 上榜的新人
分別是高普考綁3年的機關調動限制 地特綁六年的機關調動限制
當然不是嚴格到從同局處的OO科調到XX科都不行 法律條文的用語是同"機關"
所以這倒是絕對沒有違法--現在只是疑惑如果要調得比較"遠"一點的合法"極限"是?
因此請問一下 若是首長同意方面比較不是問題
而是在是否屬於法規的合法範圍內的角度的話:
請問 "同機關"的範圍是指?舉較為具體的情況(再加上比較複雜的依任用法調整職組)
A情況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的一般民政人員
在三年限制期內(當然 有把握經長官同意--這只是假設例子 跟朱立倫等人無關)
調動至新北市教育局的一般行政人員<--這沒違反考試法所說的"不可調至不同機關"嗎?
B情況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的一般民政人員...(如上述)...
調動至新北市教育局的一般行政人員<--這沒違反考試法上述機關調動限制的條文嗎?
請教對法規的實務上適用熟悉的網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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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法修正後 上榜的新人
分別是高普考綁3年的機關調動限制 地特綁六年的機關調動限制
當然不是嚴格到從同局處的OO科調到XX科都不行 法律條文的用語是同"機關"
所以這倒是絕對沒有違法--現在只是疑惑如果要調得比較"遠"一點的合法"極限"是?
因此請問一下 若是首長同意方面比較不是問題
而是在是否屬於法規的合法範圍內的角度的話:
請問 "同機關"的範圍是指?舉較為具體的情況(再加上比較複雜的依任用法調整職組)
A情況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的一般民政人員
在三年限制期內(當然 有把握經長官同意--這只是假設例子 跟朱立倫等人無關)
調動至新北市教育局的一般行政人員<--這沒違反考試法所說的"不可調至不同機關"嗎?
B情況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的一般民政人員...(如上述)...
調動至新北市教育局的一般行政人員<--這沒違反考試法上述機關調動限制的條文嗎?
請教對法規的實務上適用熟悉的網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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