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大家幫幫我,有關實訓減免 - 考試
By Lily
at 2011-11-30T22:29
at 2011-11-30T22:2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Kel (⊙_⊙)》之銘言:
: ※ 引述《minnun (無名)》之銘言:
: : 謝謝幾位前輩大大的回答
: : 所以我高考三級10/20報到,
: : 基訓5週抵掉,實務訓是否維持3個月?
: : 還是要延長為4個月?
: : 假如是維持3個月,那我10/20是否到明年01/19日實授合格,
: : 明年度有全年考績是嗎?
: : 以上,謝謝
: 簡單來說是這樣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第3條 本訓練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
: 第13條 本訓練之期間為四個月至一年。但性質特殊,其期間逾一年者,得於訓練計畫另定之。
: 這兩條的意思是
: 訓練分成基礎訓練以及實務訓練
: 而目前一般大家都是以四個月為準則(這裡我也不懂1年的意思 請板上人事高手指導一下)
別的考試有.........以前的高普考也不是只有訓四個月
so,也不用特別討論這部份
: 所以正確的觀念應該是
: 訓練 = (基礎訓練) + 實務訓練 = 四個月
給 minnun 網友一個概念,基礎訓是要"請公假"的,換言之
他是從實務訓練階段或超過報到後四個月(別懷疑,有~~)
請假去參加基礎訓.
換言之,既然是要從實務訓請假去參訓,表示此時實務訓依然維持中
那免除基礎訓,自然還是維持實務訓階段,本質上並未合併計算.
: 所以如果你僅有 "免除基礎訓練" 而不能 "縮短實務訓練"
: 恭喜您 您在該單位的訓練仍是4個月 只是不能去受基礎訓練
: 訓練期滿後 就可以取得 受訓及格 證書囉
考試及格證書 ,受訓是只有成績而已,成績不到個人手上,
實務訓機關打,基礎訓保訓會打(會公文送來機關),兩者合併後
報考選部,及格就發給考試證書,
基礎訓不及格,自費一次挽救(機關給假不給錢),
實務訓不及格,自己打包走人.
^^^^^^^^^^^^補正,保訓會會調查情況
還有救的或者因不公對待
就給延長訓練或直接給及格,
最糟的就是核定不及格(39條)
:
接下來可以參考jc大回應的這篇 #19TX2JL4
: 此時您就取得公務人員資格 變成"準公務員"(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正確名詞請指導)
取得任用資格(就是那張證書)
而有證書卻沒有前一職等六個月以上任職經歷,必須"試用6個月"
換言之,若已經五本公務員,吃飽沒事跑去考同職系高考,
考上訓練四個月(雙重身分)後,就可以直接實授
: 之後如果您在乖乖待在原單位試用6個月
: 就可以被小馬哥摸摸頭 收到小馬哥的官令
加油歐....2012若沒選好,這張證書就價值連城嘍~~~
: 此時就是合格實授
: 再來我們來看 縮短實務訓練
: 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具有與考試錄取類科同職組各職系之資格,
: 並有與擬任職務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之下列情形之一,其期間經驗四個月以上者,
^^注意這個字,實務訓練階段非"正式任用",領的也不是薪俸而是津貼
所以不予採計,合乎法理.
: 得於分配機關(構)學校報到後一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真好,記得以前才10天還是15天而已.....那時候還稍有疑慮
在原機關還先詢問保訓會是否可以採計,後來保訓會回復說
佔缺就算,實銓職等並不影響任職工作等級的認定.
: 向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提出申請,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准後,
: 予以縮短實務訓練
: 您目前只是未達4個月的準公務員 自然不適用這個條件
: 所以原PO 就只能這樣了
: ----------------------------------------------------------------------------
: 申訴應該沒用吧
這有啥好申訴的?
要是可以申訴的話,偶也要申訴基礎訓讓偶胖了3kg :D
一直瘦不下來,希望比照英國某人士,國家給我上GYM 的費用補助....:D
: 像maniaque大或jcll大等等等
: 對於我們這些非人事人員給了很多幫助
很不好意思,記得沒錯的話,偶跟 j 大都不是辦人事的...
: 常常躲在推文中點了很多盞明燈阿
: 文中有錯請大家指導一下囉.....
--
: ※ 引述《minnun (無名)》之銘言:
: : 謝謝幾位前輩大大的回答
: : 所以我高考三級10/20報到,
: : 基訓5週抵掉,實務訓是否維持3個月?
: : 還是要延長為4個月?
: : 假如是維持3個月,那我10/20是否到明年01/19日實授合格,
: : 明年度有全年考績是嗎?
: : 以上,謝謝
: 簡單來說是這樣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 第3條 本訓練分為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
: 第13條 本訓練之期間為四個月至一年。但性質特殊,其期間逾一年者,得於訓練計畫另定之。
: 這兩條的意思是
: 訓練分成基礎訓練以及實務訓練
: 而目前一般大家都是以四個月為準則(這裡我也不懂1年的意思 請板上人事高手指導一下)
別的考試有.........以前的高普考也不是只有訓四個月
so,也不用特別討論這部份
: 所以正確的觀念應該是
: 訓練 = (基礎訓練) + 實務訓練 = 四個月
給 minnun 網友一個概念,基礎訓是要"請公假"的,換言之
他是從實務訓練階段或超過報到後四個月(別懷疑,有~~)
請假去參加基礎訓.
換言之,既然是要從實務訓請假去參訓,表示此時實務訓依然維持中
那免除基礎訓,自然還是維持實務訓階段,本質上並未合併計算.
: 所以如果你僅有 "免除基礎訓練" 而不能 "縮短實務訓練"
: 恭喜您 您在該單位的訓練仍是4個月 只是不能去受基礎訓練
: 訓練期滿後 就可以取得 受訓及格 證書囉
考試及格證書 ,受訓是只有成績而已,成績不到個人手上,
實務訓機關打,基礎訓保訓會打(會公文送來機關),兩者合併後
報考選部,及格就發給考試證書,
基礎訓不及格,自費一次挽救(機關給假不給錢),
實務訓不及格,自己打包走人.
^^^^^^^^^^^^補正,保訓會會調查情況
還有救的或者因不公對待
就給延長訓練或直接給及格,
最糟的就是核定不及格(39條)
:
接下來可以參考jc大回應的這篇 #19TX2JL4
: 此時您就取得公務人員資格 變成"準公務員"(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正確名詞請指導)
取得任用資格(就是那張證書)
而有證書卻沒有前一職等六個月以上任職經歷,必須"試用6個月"
換言之,若已經五本公務員,吃飽沒事跑去考同職系高考,
考上訓練四個月(雙重身分)後,就可以直接實授
: 之後如果您在乖乖待在原單位試用6個月
: 就可以被小馬哥摸摸頭 收到小馬哥的官令
加油歐....2012若沒選好,這張證書就價值連城嘍~~~
: 此時就是合格實授
: 再來我們來看 縮短實務訓練
: 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具有與考試錄取類科同職組各職系之資格,
: 並有與擬任職務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之下列情形之一,其期間經驗四個月以上者,
^^注意這個字,實務訓練階段非"正式任用",領的也不是薪俸而是津貼
所以不予採計,合乎法理.
: 得於分配機關(構)學校報到後一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真好,記得以前才10天還是15天而已.....那時候還稍有疑慮
在原機關還先詢問保訓會是否可以採計,後來保訓會回復說
佔缺就算,實銓職等並不影響任職工作等級的認定.
: 向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提出申請,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准後,
: 予以縮短實務訓練
: 您目前只是未達4個月的準公務員 自然不適用這個條件
: 所以原PO 就只能這樣了
: ----------------------------------------------------------------------------
: 申訴應該沒用吧
這有啥好申訴的?
要是可以申訴的話,偶也要申訴基礎訓讓偶胖了3kg :D
一直瘦不下來,希望比照英國某人士,國家給我上GYM 的費用補助....:D
: 像maniaque大或jcll大等等等
: 對於我們這些非人事人員給了很多幫助
很不好意思,記得沒錯的話,偶跟 j 大都不是辦人事的...
: 常常躲在推文中點了很多盞明燈阿
: 文中有錯請大家指導一下囉.....
--
All Comments
By Brianna
at 2011-12-01T08:03
at 2011-12-01T08:03
By Hardy
at 2011-12-04T14:54
at 2011-12-04T14:54
By Heather
at 2011-12-07T01:48
at 2011-12-07T01:48
By Odelette
at 2011-12-11T17:20
at 2011-12-11T17:20
Related Posts
拜託大家幫幫我,有關實訓減免
By Rae
at 2011-11-30T13:53
at 2011-11-30T13:53
高考人事行政增額志願選填
By Jacky
at 2011-11-30T11:10
at 2011-11-30T11:10
拜託大家幫幫我,有關實訓減免
By Edward Lewis
at 2011-11-30T08:53
at 2011-11-30T08:53
普考交通技術志願選填建議
By Ina
at 2011-11-30T02:32
at 2011-11-30T02:32
高考法制增額選填志願請益
By Queena
at 2011-11-29T20:59
at 2011-11-29T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