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幸考上高考增額
還沒填志願前想先請教一下板上的先進
自己跟家人住在台北
女友家住在台中
她也正在準備普考
想多抽時間在她身邊陪陪她支持她
所以想要兩邊都可以兼顧
故如果可以的話想要選填兩地中間的單位
往兩邊跑都方便
只是家人很堅持要把台北縣市放前面志願
所以想請問如果選填志願確定分發後
人事局會有通知函通知分發到" 第幾志願 "的某單位嗎?
還是只會通知分發單位的名稱(如分發到台北市教育局)
現在非常非常困擾
也不想造成家庭革命
拜託有經驗的先進幫忙解惑
麻煩大家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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