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您好。
我老婆有幸在去年普考考取公務人員,
10/30報到後在11/27~12/22進行基礎訓完畢,
在這段期間內很開心的發現有了新生命的到來,
預產期在107/6/30,
也開始安排月子中心與產前各項必須檢查的期程。
但現在在跟她人事確認分娩假與產前假的請法時,
被告知分娩假跟產前假只有正常的4/12,
也就是正常的42天分娩假和8天產前假只能請14天與3天...
請人事調相關公文上面是寫報到前就分娩的例子。
不知各位版友是否有相似的經驗可以參考,
小弟我感激不盡,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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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有幸在去年普考考取公務人員,
10/30報到後在11/27~12/22進行基礎訓完畢,
在這段期間內很開心的發現有了新生命的到來,
預產期在107/6/30,
也開始安排月子中心與產前各項必須檢查的期程。
但現在在跟她人事確認分娩假與產前假的請法時,
被告知分娩假跟產前假只有正常的4/12,
也就是正常的42天分娩假和8天產前假只能請14天與3天...
請人事調相關公文上面是寫報到前就分娩的例子。
不知各位版友是否有相似的經驗可以參考,
小弟我感激不盡,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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