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合格實授前的分娩假與產前假天數 - 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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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您好。
我老婆有幸在去年普考考取公務人員,
10/30報到後在11/27~12/22進行基礎訓完畢,
在這段期間內很開心的發現有了新生命的到來,
預產期在107/6/30,
也開始安排月子中心與產前各項必須檢查的期程。
但現在在跟她人事確認分娩假與產前假的請法時,
被告知分娩假跟產前假只有正常的4/12,
也就是正常的42天分娩假和8天產前假只能請14天與3天...
請人事調相關公文上面是寫報到前就分娩的例子。
不知各位版友是否有相似的經驗可以參考,
小弟我感激不盡,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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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18-01-21
預產期明年6/30??
Mia avatarMia2018-01-26
啊,打錯了XD,抱歉
Sandy avatarSandy2018-02-03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7條,按比例應是3/12
Agatha avatarAgatha2018-02-05
他現在未必已經派代,未必是請假規則適用對象了,附帶說明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2-05
所以癥結點在於實務訓練什麼時候結束,結束後為代派
的身分就有正常的天數可以請,不知理解是否有錯,謝
謝上面兩位熱心的回應!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8-02-06
再附帶一個,請假規則第7條只有針對"休假"喔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2-06
實務訓練不是才4個月嗎?為什麼要按比例@@?
Belly avatarBelly2018-02-10
前一年上班的所占的比率*完整假數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8-02-10
實務訓練結束後,先予試用的日期在當年度以內
隔年就是假的日數*前一年上班的比率
Donna avatarDonna2018-02-10
應該4這樣 有錯歡迎指正
Quanna avatarQuanna2018-02-13
樓上,請假規則真的不是這樣規定的呀.... XD
Jake avatarJake2018-02-15
勉假產前假用完,請事病假就好,康復後再來上班比較好
Daniel avatarDaniel2018-02-17
普考錄取人員實務訓練期間4個月 太太10/30報到 期滿日2/28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2-19
2/28(含)前請產前假依實務訓練月數比例計算 8x4/12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2-20
以3日計 超過3日需延長實務訓練期間 娩假時因預產期已過訓
Zanna avatarZanna2018-02-24
練期間 無需以比例計算 娩假可請42日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2-25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內只有事假及休假需依當年或前一年在職月
Joe avatarJoe2018-02-26
感謝上面大家的熱心分享,謝謝您!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3-02
會擔心請假為什麼要來考公務人員阿就直接請下去小孩最大
Jack avatarJack2018-03-06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3-08
只能說人事真的不省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