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案為工程設計監造案,
取最有利標精神,公開取得企畫書
而招標文件裡
招標須知是寫固定金額決標<----此金額為建造費用百分比算出
契約範本寫總包價法
另一補充須知又寫其設計監造費為建造費用百分比計算之,
-------------
考量後續工程若採最低標決標,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會不一樣,
那其建造費用百分比算出來的會跟當初固定金額決標的金額也不一樣,
所以請問,是否可以在議價(約)時,確定是固定金額還是建造費用百分比?
並依議價(約)的內容更改招標文件裡的契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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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最有利標精神,公開取得企畫書
而招標文件裡
招標須知是寫固定金額決標<----此金額為建造費用百分比算出
契約範本寫總包價法
另一補充須知又寫其設計監造費為建造費用百分比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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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後續工程若採最低標決標,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會不一樣,
那其建造費用百分比算出來的會跟當初固定金額決標的金額也不一樣,
所以請問,是否可以在議價(約)時,確定是固定金額還是建造費用百分比?
並依議價(約)的內容更改招標文件裡的契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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