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法公開評選/評審委員名單實務操作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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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目前任職的機關之首長指示以後採購案皆須公開委員名單

因此直屬主管指示委員名單不須密封隨採購簽陳核

不過小弟有點疑問,根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2項

「機關公開委員名單者,公開前應予保密;未公開者,於開始評選前應予保密。」

個人認為在採購簽上會敘明擬公開委員名單,而在核准前名單應該都是密封狀態

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決行如擬後才能公開,並詢問委員意願後上網招標

想請問各位先進於公開名單前提下,陳核過程名單是否密封?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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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8-12-26
我們是核准前 還是密件 核准後才公告上網委員名單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12-31
公開前還是要保密
Adele avatarAdele2019-01-01
上網公開前密封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1-05
有沒有打算扁你長官一頓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1-05
機關保密不代表一定要密件處理,但這種情形下發生洩密,檢討
起來承辦人一定有疏於妥善預防的行政責任。
Enid avatarEnid2019-01-07
是,要保密。陳核時密件,解密條件是核定後解密,牛皮
紙袋跟著歸檔,歸檔時非密件
那個密件牛皮紙袋記得歸檔就是,免得事後被龜毛
Ethan avatarEthan2019-01-08
想順便問一下 首長能不能先列好委員建議名單給業務單位啊?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1-10
聽說北市府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案,均上網公告委員名單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1-13
樓上好像本末倒置了,承辦才是建議,首長決定;您說的這個
情況,好像是首長想卸責的手法
John avatarJohn2019-01-15
to q大,如果首長想塞人進建議名單,我再多丟5倍隨機遴選
這樣的話?
Carol avatarCarol2019-01-15
工程會已經公告簽辦範例了 怕的話就去參考
Jack avatarJack2019-01-16
公開名單和陳核密件是兩回事情,台北市因為首長要求所以
必須公開委員名單,因此詢問委員時也必須告知確認對方是
否同意(不同意就換備選),但你整個案子的簽核過程、直
到評選會議結束前應該都是密件
Zora avatarZora2019-01-20
密件處理,問你們家政風最準,長官勾誰不重要,保密為

之才是重點。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1-23
推錯,我在回下篇,沒想到自己刪了!!!
Necoo avatarNecoo2019-01-25
感謝各位先進!不過主管認為公開就不需密封了
這部分看來要多多溝通了呢...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1-28
我想問 如何簽不要公開委員名單XD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1-29
to Robust,你先確認首長給的在資料庫中嗎?符合採購案
專長嗎?如果說是,你就自己在資料庫內撈符合的名單,
整理後陳核。
Mia avatarMia2019-02-02
採購法翻給他看啊,依法行政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2-04
修法對照說明,有提到公開前仍應保密(印象中)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2-08
公告後應該就可以解密了吧?招標資訊與委員都公告了,還有
Liam avatarLiam2019-02-08
什麼要保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9-02-12
公告後才解密,之前都是密件!
Irma avatarIrma2019-02-15
現在通案公開,不公開例外須另敘明理由簽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