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目前任職的機關之首長指示以後採購案皆須公開委員名單
因此直屬主管指示委員名單不須密封隨採購簽陳核
不過小弟有點疑問,根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2項
「機關公開委員名單者,公開前應予保密;未公開者,於開始評選前應予保密。」
個人認為在採購簽上會敘明擬公開委員名單,而在核准前名單應該都是密封狀態
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決行如擬後才能公開,並詢問委員意願後上網招標
想請問各位先進於公開名單前提下,陳核過程名單是否密封?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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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直屬主管指示委員名單不須密封隨採購簽陳核
不過小弟有點疑問,根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2項
「機關公開委員名單者,公開前應予保密;未公開者,於開始評選前應予保密。」
個人認為在採購簽上會敘明擬公開委員名單,而在核准前名單應該都是密封狀態
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決行如擬後才能公開,並詢問委員意願後上網招標
想請問各位先進於公開名單前提下,陳核過程名單是否密封?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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