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擔任採購, 但我覺得像個助理似的。
我司跟韓國廠商的付款條件都是貨到後30天內付款,
而韓國廠商跟它的上游訂貨一向都是30%down payment,70%出貨前付款(貨出到韓國廠商
那邊)再轉手賣給我。
但去年一條大筆的案子共211000美金,我不知道他跟上游拿的價格,
但應該也是蠻高的金額,廠商30%於七月付給上游,70%於九月初付完尾款。
我司九月中收到貨,本當十月中付款,但韓國說他們因為這票貨貨款都給上游了,中秋獎
金發不出來,希望我們在中秋前(九月底)付款40%,最後我幫韓國向主管協調於十月初付
款給韓方。
我認為由於這件事,韓國也怕貨款會再卡到轉不過來,本月我向韓國詢價,他報價單默默
也改成30%down payment,70%出貨前付款。信件有轉給組長及主管,但他們沒注意到這個
,只看價格交期,我也沒提醒,畢竟還在比價階段。
期間他們還發信主動給我們特案價10%的折扣。當確定要買了,我發信跟韓國說我不能接
受付訂金這件事,請他們再確認。但遲遲未回信,而由於他們主動降價,我發信說我能給
的最多是貨到後15天內付款。
韓國同意了,但我將信件轉給主管並告訴他這件事,換主管有意見了。
(我不太CC給主管的,老傳產,他們不太使用mail.且英文不是太好)
他碎念我然後要我跟韓國說恢復原來的貨到後30天,目前韓國尚未回覆。
我在意的點是
付訂金的事我擋下來了,但也做了讓步展現誠意改15天
為什麼我這採購連這一點談判的籌碼都不能給人家
到底採購的權力在哪裡
難道我要事事都請示上級?
這事件我想問問大家會怎麼做,請給我指教
(會計方面我確認過了,基本上我提出付款日期,他就是照那天付款)
--
我司跟韓國廠商的付款條件都是貨到後30天內付款,
而韓國廠商跟它的上游訂貨一向都是30%down payment,70%出貨前付款(貨出到韓國廠商
那邊)再轉手賣給我。
但去年一條大筆的案子共211000美金,我不知道他跟上游拿的價格,
但應該也是蠻高的金額,廠商30%於七月付給上游,70%於九月初付完尾款。
我司九月中收到貨,本當十月中付款,但韓國說他們因為這票貨貨款都給上游了,中秋獎
金發不出來,希望我們在中秋前(九月底)付款40%,最後我幫韓國向主管協調於十月初付
款給韓方。
我認為由於這件事,韓國也怕貨款會再卡到轉不過來,本月我向韓國詢價,他報價單默默
也改成30%down payment,70%出貨前付款。信件有轉給組長及主管,但他們沒注意到這個
,只看價格交期,我也沒提醒,畢竟還在比價階段。
期間他們還發信主動給我們特案價10%的折扣。當確定要買了,我發信跟韓國說我不能接
受付訂金這件事,請他們再確認。但遲遲未回信,而由於他們主動降價,我發信說我能給
的最多是貨到後15天內付款。
韓國同意了,但我將信件轉給主管並告訴他這件事,換主管有意見了。
(我不太CC給主管的,老傳產,他們不太使用mail.且英文不是太好)
他碎念我然後要我跟韓國說恢復原來的貨到後30天,目前韓國尚未回覆。
我在意的點是
付訂金的事我擋下來了,但也做了讓步展現誠意改15天
為什麼我這採購連這一點談判的籌碼都不能給人家
到底採購的權力在哪裡
難道我要事事都請示上級?
這事件我想問問大家會怎麼做,請給我指教
(會計方面我確認過了,基本上我提出付款日期,他就是照那天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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