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我目前服務於某縣市政府,
日前主管要我接任今年的選務人員。
已經向主管表明今年10月底要請婚假,
且目前有在找缺,
有打算在結婚前後調職到婆家縣市,
希望主管可以另找他人接任選務。
但主管(他也第一次接選務)表示,
婚假期間頂多不要算我的選務兼職薪資,
然後我還是可以繼續進行找缺的事情。
目前的疑問是,
接任選務期間若要請婚假或商調,
是否真如主管所言可以說請就請,說調就調呢?
多了一張選委會的派令,
對請假,調職是否會有負面影響?
另外,我們是否有權力拒絕接任選務人員?
有情板上前輩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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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服務於某縣市政府,
日前主管要我接任今年的選務人員。
已經向主管表明今年10月底要請婚假,
且目前有在找缺,
有打算在結婚前後調職到婆家縣市,
希望主管可以另找他人接任選務。
但主管(他也第一次接選務)表示,
婚假期間頂多不要算我的選務兼職薪資,
然後我還是可以繼續進行找缺的事情。
目前的疑問是,
接任選務期間若要請婚假或商調,
是否真如主管所言可以說請就請,說調就調呢?
多了一張選委會的派令,
對請假,調職是否會有負面影響?
另外,我們是否有權力拒絕接任選務人員?
有情板上前輩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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