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來源:98台銀考題
題目:住所地在台北市大安區之某甲簽發 A 銀行 B 分行(台北市中正區)為
付款人之支票一紙經住所地在台北市之某乙背書後交付予住所地在高
雄市前鎮區之某丙,則某丙之付款提示期限為:
(1)2天(2)7天(3)15天(4)2個月
答案:2
我的疑問是...從這個題目的敘述中要怎麼判定付款地是在哪?
是直接以執票人之住所來判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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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住所地在台北市大安區之某甲簽發 A 銀行 B 分行(台北市中正區)為
付款人之支票一紙經住所地在台北市之某乙背書後交付予住所地在高
雄市前鎮區之某丙,則某丙之付款提示期限為:
(1)2天(2)7天(3)15天(4)2個月
答案:2
我的疑問是...從這個題目的敘述中要怎麼判定付款地是在哪?
是直接以執票人之住所來判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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