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青輔會98年度「與NPO合作青年海外實習試辦計畫 - 志工
![Leila avatar](/img/girl3.jpg)
By Leila
at 2009-06-28T13:49
at 2009-06-28T13:49
Table of Contents
一、目的
本計畫為今(98)年主題性試辦計畫,本會推動青年參與國際社會多年,從事國際交流的
我國NPO組織亦蓬勃發展,有越來越多的NPO組織已於海外設置海外分會或據點,深耕國際
場域。
為增進大專青年瞭解職場、認識職業世界,本會規劃大專在校生職場體驗方式相當多樣,
包括公部門、私部門、第三部門,甚或是社區產業工讀計畫。而本會近年來順應全球化熱
潮,亦積極推動青年國際參與,培養青年國際觀。為協助青年更深入的國際參與,本項青
年海外實習試辦計畫請該些設置海外據點之NPO組織提供青年海外實習機會,協助青年藉由
海外實習,培養國際工作經驗,進行實質之國際交流,以利未來規劃職涯發展。
二、推動單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三、推動方式
(一) 依據: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促進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補助要點」。
(二) 實習地點:國內NPO之海外服務據點或分會,或與其有合作關係之國際網絡組織。
(三) 實習內容:依NPO提出之工作內容為主。
(四) 實習期間:98年8月至9月。
四、實施對象
(一) 提案單位:
1. 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利組織,且在海外設有工作據點或分會者,或與其有合作關
係之國際網絡組織。
2. 本項計畫為年度試辦計畫,本會將依NPO提案情形及區域平衡綜合考量,請專家
學者審核各實習機會,預計共徵求15至20個名額。
(二) 參與青年:
1. 有興趣接觸國際NPO組織工作之30歲以下、教育部立案認可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需領有學生證等相關證明文件(不含應屆畢業生)。
2. 符合實習單位所列科系所及專長能力者。
3. 曾參加志願服務、公共參與、國際參與活動者優先進用。
五、推動程序
(一) 開放NPO提案:國內NPO依據其海外據點、分會或網絡組織的明確化實習需求(調查
表如附件1),於6/29前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二) 本會邀集專家學者審核各實習機會,預計篩選15至20名額公告,開放青年申請。
青年需備妥申請文件(申請表如附件2),向本會提出申請,每人最多得申請2個實習機會。
(三) 遴選實習青年:由各提案NPO進行審查,得以書面資料審查或安排面試,於7/20前
完成,確認錄取名單並回報本會。
(四) 行前培訓:獲得實習機會之青年需參加本會舉辦之行前培訓(預計7/25),無故
未到者取消資格。
(五) 舉辦成果發表會:青年返台後於10月間辦理成果分享交流。
六、工作期程:98年6月至12月
時間 工作項目 備註
6/18-6/29 開放NPO提案 6/29前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6/30 審核NPO提案,確認實習名額
7/1-7/15 開放青年申請 每1青年最多申請2個機會
7/16-7/20 審查 各NPO進行審查,並於7/20前將錄取名單送本會。
7/22 公告錄取名單 於本會網站統一公告
7/25 行前培訓 本會統一辦理
8/1-9/30 海外實習
10月 成果分享會
七、NPO合作事項
(一) 開放NPO提出其海外據點、分會或網絡組織的明確化實習機會,明確說明工作內容
。海外實習期間以98年8月至9月間為原則,提供1個月的海外實習機會。
(二) 青年統一向本會提出申請,本會彙整青年申請案後,交由各NPO進行審查,決定錄
取人選。
(三) 實習單位需指派當地督導一名,指導青年海外實習期間之工作,並保持與國內NPO
通暢之溝通;另於實習完成後評估青年之表現,將評估表檢送本會,本會將據以決定是否
提供青年海外實習證明。
八、青年之權利義務
權利:
(一) 海外實習期間之膳宿、當地交通事宜若需自行處理,實習單位亦得視工作實際需
要,提供必要協助。
(二) 本會補助:本會補助台北至海外工作地點直接來回經濟艙機票、簽證、醫療及意
外保險等固定費用,以新台幣3萬元為上限,核實報銷;實習津貼1個月新台幣1萬8,000元
。款項將分兩次撥入帳戶,第一次於簽證及機票辦妥後,檢具機票購票證明及簽證影本撥
付總補助款之50%至青年帳戶;第二次則於完成海外工作體驗返國並繳交成果報告後,將
剩餘款項撥付。
義務:
(一) 參加本會舉辦之行前講習,無故未到者取消資格。
(二) 依照實習單位所提出之工作內容,完成1個月的海外實習。
(三) 實際實習時間,由實習單位與青年雙方依據上述規範,進行細部確認,並同時議
定請假等相關規定,以資遵守。如需調整,以實習單位業務需求為主。
(四) 配合實習單位工作安排,完成指定之工作事項,本會將視青年表現決定是否提供
實習證明。
(五) 海外實習期間必須撰寫實習週記,紀錄實習期間之工作內容,每週將週記張貼於
iYouth青少年國際交流資訊網部落格中。實習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3000字中文心得報告及
1000字英文心得報告(內容包含實習過程、心得以及建議,並輔以至少5張照片),本會保留
刊登在非營利用途及文宣品之權利,以利經驗傳承及交流。
(六) 參加本會舉辦之成果分享會,並成為iYouth國際交流志工,與其他青年經驗分享
。另可自行籌劃相關心得分享活動。
九、預期效益
(一) 預定完成海外實習青年15~20人次。
(二) 培養青年國際事務人才,培養青年國際觀,增進青年國際參與能力。
(三) 藉由本計畫的海外實務工作體驗,協助學生認識國際部門工作環境,及公共服務
的性質,增進職業性向試探機會,培養職涯規劃的知能,協助青年適性發展。
申請表格下載 http://cn.ziddu.com/download/339443/NPO.doc.html
--
本計畫為今(98)年主題性試辦計畫,本會推動青年參與國際社會多年,從事國際交流的
我國NPO組織亦蓬勃發展,有越來越多的NPO組織已於海外設置海外分會或據點,深耕國際
場域。
為增進大專青年瞭解職場、認識職業世界,本會規劃大專在校生職場體驗方式相當多樣,
包括公部門、私部門、第三部門,甚或是社區產業工讀計畫。而本會近年來順應全球化熱
潮,亦積極推動青年國際參與,培養青年國際觀。為協助青年更深入的國際參與,本項青
年海外實習試辦計畫請該些設置海外據點之NPO組織提供青年海外實習機會,協助青年藉由
海外實習,培養國際工作經驗,進行實質之國際交流,以利未來規劃職涯發展。
二、推動單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三、推動方式
(一) 依據: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促進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補助要點」。
(二) 實習地點:國內NPO之海外服務據點或分會,或與其有合作關係之國際網絡組織。
(三) 實習內容:依NPO提出之工作內容為主。
(四) 實習期間:98年8月至9月。
四、實施對象
(一) 提案單位:
1. 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利組織,且在海外設有工作據點或分會者,或與其有合作關
係之國際網絡組織。
2. 本項計畫為年度試辦計畫,本會將依NPO提案情形及區域平衡綜合考量,請專家
學者審核各實習機會,預計共徵求15至20個名額。
(二) 參與青年:
1. 有興趣接觸國際NPO組織工作之30歲以下、教育部立案認可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需領有學生證等相關證明文件(不含應屆畢業生)。
2. 符合實習單位所列科系所及專長能力者。
3. 曾參加志願服務、公共參與、國際參與活動者優先進用。
五、推動程序
(一) 開放NPO提案:國內NPO依據其海外據點、分會或網絡組織的明確化實習需求(調查
表如附件1),於6/29前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二) 本會邀集專家學者審核各實習機會,預計篩選15至20名額公告,開放青年申請。
青年需備妥申請文件(申請表如附件2),向本會提出申請,每人最多得申請2個實習機會。
(三) 遴選實習青年:由各提案NPO進行審查,得以書面資料審查或安排面試,於7/20前
完成,確認錄取名單並回報本會。
(四) 行前培訓:獲得實習機會之青年需參加本會舉辦之行前培訓(預計7/25),無故
未到者取消資格。
(五) 舉辦成果發表會:青年返台後於10月間辦理成果分享交流。
六、工作期程:98年6月至12月
時間 工作項目 備註
6/18-6/29 開放NPO提案 6/29前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6/30 審核NPO提案,確認實習名額
7/1-7/15 開放青年申請 每1青年最多申請2個機會
7/16-7/20 審查 各NPO進行審查,並於7/20前將錄取名單送本會。
7/22 公告錄取名單 於本會網站統一公告
7/25 行前培訓 本會統一辦理
8/1-9/30 海外實習
10月 成果分享會
七、NPO合作事項
(一) 開放NPO提出其海外據點、分會或網絡組織的明確化實習機會,明確說明工作內容
。海外實習期間以98年8月至9月間為原則,提供1個月的海外實習機會。
(二) 青年統一向本會提出申請,本會彙整青年申請案後,交由各NPO進行審查,決定錄
取人選。
(三) 實習單位需指派當地督導一名,指導青年海外實習期間之工作,並保持與國內NPO
通暢之溝通;另於實習完成後評估青年之表現,將評估表檢送本會,本會將據以決定是否
提供青年海外實習證明。
八、青年之權利義務
權利:
(一) 海外實習期間之膳宿、當地交通事宜若需自行處理,實習單位亦得視工作實際需
要,提供必要協助。
(二) 本會補助:本會補助台北至海外工作地點直接來回經濟艙機票、簽證、醫療及意
外保險等固定費用,以新台幣3萬元為上限,核實報銷;實習津貼1個月新台幣1萬8,000元
。款項將分兩次撥入帳戶,第一次於簽證及機票辦妥後,檢具機票購票證明及簽證影本撥
付總補助款之50%至青年帳戶;第二次則於完成海外工作體驗返國並繳交成果報告後,將
剩餘款項撥付。
義務:
(一) 參加本會舉辦之行前講習,無故未到者取消資格。
(二) 依照實習單位所提出之工作內容,完成1個月的海外實習。
(三) 實際實習時間,由實習單位與青年雙方依據上述規範,進行細部確認,並同時議
定請假等相關規定,以資遵守。如需調整,以實習單位業務需求為主。
(四) 配合實習單位工作安排,完成指定之工作事項,本會將視青年表現決定是否提供
實習證明。
(五) 海外實習期間必須撰寫實習週記,紀錄實習期間之工作內容,每週將週記張貼於
iYouth青少年國際交流資訊網部落格中。實習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3000字中文心得報告及
1000字英文心得報告(內容包含實習過程、心得以及建議,並輔以至少5張照片),本會保留
刊登在非營利用途及文宣品之權利,以利經驗傳承及交流。
(六) 參加本會舉辦之成果分享會,並成為iYouth國際交流志工,與其他青年經驗分享
。另可自行籌劃相關心得分享活動。
九、預期效益
(一) 預定完成海外實習青年15~20人次。
(二) 培養青年國際事務人才,培養青年國際觀,增進青年國際參與能力。
(三) 藉由本計畫的海外實務工作體驗,協助學生認識國際部門工作環境,及公共服務
的性質,增進職業性向試探機會,培養職涯規劃的知能,協助青年適性發展。
申請表格下載 http://cn.ziddu.com/download/339443/NPO.doc.html
--
Tags:
志工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林口 長庚大專志工隊招募暑假短期志工
![Jake avatar](/img/dog2.jpg)
By Jake
at 2009-06-28T01:59
at 2009-06-28T01:59
台中廣達老人長照中心徵關懷志工
![Eden avatar](/img/elephant.jpg)
By Eden
at 2009-06-27T23:27
at 2009-06-27T23:27
升學志工資料相關疑問
![Olivia avatar](/img/girl4.jpg)
By Olivia
at 2009-06-27T23:15
at 2009-06-27T23:15
高雄市 兒童福利服務中心暑期學生志工召募(7/1開始訓練)
![Tom avatar](/img/beaver.jpg)
By Tom
at 2009-06-27T16:52
at 2009-06-27T16:52
2009全球創新事業智慧獎台灣區初賽 招募志工
![Agatha avatar](/img/girl5.jpg)
By Agatha
at 2009-06-27T16:15
at 2009-06-27T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