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徵求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學校社工師、學校心理師 - 社工
By Heather
at 2012-08-06T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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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機構名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教課
★職缺類別:專任專業輔導人力--學校社工師、學校心理師
★聘期:本府教育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學校社工師、學校心理師)聘期配合會計年度以1
年1聘為原則,本次聘期自101年10月4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薪資核定標準:
本案所聘專業輔導人員係為約聘人員,薪資標準係為相當第6至7職等聘任,並參考
職前專業工作經驗核定,專業工作年資之採計,以服務於公立機關(構)及政府立案之私立
社會福利機構,並專職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青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年資為限。核定標準
如下:
(一)具學士學位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6等3級支薪標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7等
7級為限。
(二)具碩士學位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6等4級支薪標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7等
7級為限。
以上薪資核算標準參照101年度標準。
★徵求條件:
(一)學校心理師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
(二)學校社工師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每人限報考一專業領域(若持有2張以上專業合格證書者,仍限選一專業領域專長
報名,且一經報名後不得更改)。
(四)報名人員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新北市永平國小,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
25號) 電話:(02)2925-1119分機13、14或15。
★其他說明:
一、 報名日期:民國101年8月20、21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 報名方式:檢送相關證件親自或代理報名(請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簡章備索:於報名時直接索取或自行下載)。
三、報名應繳表件及費用:
(一) 甄試報名表1份(請務必張貼半身照片)。
(二) 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請參閱第12條薪資核定標準證明文件)、專業證照及服役
證件正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須親自簽名)各1份。(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
同一面,正本驗畢發還)
(三) 報名費計新臺幣500元整。
(四) 最近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黏貼於准考證)。
四、甄試方式、內容:
(一)學校心理師
1.第一階段:8月24日(星期五)上午筆試(9:00-10:30):學校心理師專業知能
。(筆試開始後15分鐘內未到達考場者視同棄權)
2.第二階段:筆試通過者進行第2段口試,每人15分鐘,依准考證號碼依序進
行。9月4日(星期一)上午口試(9:00開始):學校心理師實務。
(口試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3.筆試通過名單於8月24日(星期五)下午5:00永平國小門首榜示,並於新北
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頁http://counseling.ntpc.edu.tw//default.asp公告,不提供查榜服務。
(二)學校社工師
1.第一階段:8月24日(星期五)上午筆試(9:00-10:30):學校社會工作專業知
能(筆試開始後15分鐘內未到達考場者視同棄權)
2.第二階段:筆試通過者進行第2段口試,每人15分鐘,依准考證號碼依序進
行。8月31日(星期五)上午口試(9:00開始):社會工作專業知能(口試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3.筆試通過名單於8月24日(星期五)下午5:00永平國小門首榜示,並於新北
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頁http://counseling.ntpc.edu.tw/default.asp公告,不提供查
五、 錄取名額:
(一)正取學校心理師25名,備取若干名(擇優錄取,未達率取標準不予錄取,錄取標準
由考試委員會決議)。
(二)正取學校社工師25名,備取若干名(擇優錄取,未達率取標準不予錄取,錄取標準
由考試委員會決議)。
(三)本年度如有出缺,本府教育局得依備取順序通知備取人員報到,候補期間為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榜服務。
六、工作地點:
由本府教育局依總成績高低順序及參考錄取者所填寫志願分派服務學校,惟本府教育局得
視各區域之員額需求分派錄取人員。
七、甄選地點:新北市永平國小(地址、電話同報名地點)。
八、甄試過程如有補充或調整事項或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原訂甄選作
業日程需作變更時,於新北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ntpc.edu.tw/)及新北市學生輔
導諮商中心網站http://counseling.ntpc.edu.tw/default.asp公告,不另個別通知。
九、簡章下載
新北市學生導諮商中心網站http://counseling.ntpc.edu.tw/defaul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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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別:專任專業輔導人力--學校社工師、學校心理師
★聘期:本府教育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學校社工師、學校心理師)聘期配合會計年度以1
年1聘為原則,本次聘期自101年10月4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薪資核定標準:
本案所聘專業輔導人員係為約聘人員,薪資標準係為相當第6至7職等聘任,並參考
職前專業工作經驗核定,專業工作年資之採計,以服務於公立機關(構)及政府立案之私立
社會福利機構,並專職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青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年資為限。核定標準
如下:
(一)具學士學位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6等3級支薪標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7等
7級為限。
(二)具碩士學位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6等4級支薪標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7等
7級為限。
以上薪資核算標準參照101年度標準。
★徵求條件:
(一)學校心理師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
(二)學校社工師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每人限報考一專業領域(若持有2張以上專業合格證書者,仍限選一專業領域專長
報名,且一經報名後不得更改)。
(四)報名人員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新北市永平國小,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
25號) 電話:(02)2925-1119分機13、14或15。
★其他說明:
一、 報名日期:民國101年8月20、21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 報名方式:檢送相關證件親自或代理報名(請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簡章備索:於報名時直接索取或自行下載)。
三、報名應繳表件及費用:
(一) 甄試報名表1份(請務必張貼半身照片)。
(二) 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請參閱第12條薪資核定標準證明文件)、專業證照及服役
證件正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須親自簽名)各1份。(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
同一面,正本驗畢發還)
(三) 報名費計新臺幣500元整。
(四) 最近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黏貼於准考證)。
四、甄試方式、內容:
(一)學校心理師
1.第一階段:8月24日(星期五)上午筆試(9:00-10:30):學校心理師專業知能
。(筆試開始後15分鐘內未到達考場者視同棄權)
2.第二階段:筆試通過者進行第2段口試,每人15分鐘,依准考證號碼依序進
行。9月4日(星期一)上午口試(9:00開始):學校心理師實務。
(口試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3.筆試通過名單於8月24日(星期五)下午5:00永平國小門首榜示,並於新北
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頁http://counseling.ntpc.edu.tw//default.asp公告,不提供查榜服務。
(二)學校社工師
1.第一階段:8月24日(星期五)上午筆試(9:00-10:30):學校社會工作專業知
能(筆試開始後15分鐘內未到達考場者視同棄權)
2.第二階段:筆試通過者進行第2段口試,每人15分鐘,依准考證號碼依序進
行。8月31日(星期五)上午口試(9:00開始):社會工作專業知能(口試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3.筆試通過名單於8月24日(星期五)下午5:00永平國小門首榜示,並於新北
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頁http://counseling.ntpc.edu.tw/default.asp公告,不提供查
五、 錄取名額:
(一)正取學校心理師25名,備取若干名(擇優錄取,未達率取標準不予錄取,錄取標準
由考試委員會決議)。
(二)正取學校社工師25名,備取若干名(擇優錄取,未達率取標準不予錄取,錄取標準
由考試委員會決議)。
(三)本年度如有出缺,本府教育局得依備取順序通知備取人員報到,候補期間為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榜服務。
六、工作地點:
由本府教育局依總成績高低順序及參考錄取者所填寫志願分派服務學校,惟本府教育局得
視各區域之員額需求分派錄取人員。
七、甄選地點:新北市永平國小(地址、電話同報名地點)。
八、甄試過程如有補充或調整事項或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原訂甄選作
業日程需作變更時,於新北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ntpc.edu.tw/)及新北市學生輔
導諮商中心網站http://counseling.ntpc.edu.tw/default.asp公告,不另個別通知。
九、簡章下載
新北市學生導諮商中心網站http://counseling.ntpc.edu.tw/defaul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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