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法庭錄音辦法後,有人拿到光碟過嗎?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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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2年10月25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 102002825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法庭錄音辦法)


其中

第 8 條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參加人、程序監理人,經開庭在場陳述之人書面同意者,得於
開庭翌日起至裁判確定後30日內,繳納費用請求交付法庭錄音光碟。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
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
持有前項錄音光碟之人,不得作非正當目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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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之前就有很多人抗議過了...

請問在這樣的規定下..真的有人還拿得到錄音光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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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14-08-04
沒改之前就很難聲請了,法官大概都怕當事人拿錄音去投訴他吧
Edith avatarEdith2014-08-09
設例:公開法庭上一造辱罵他造,他造欲請求交付錄音光碟,依該
條竟然還要得到辱罵之人之書面同意?
Mason avatarMason2014-08-13
我看還不如直接提告,然後請求傳喚在場的法官、書記官、執達
員通通到庭作證還比較快..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8-17
我最近有一件,第一次開庭法官就要求兩造全部簽署同意,
然後說未來都可以調。不過我是沒去調。
Lydia avatarLydia2014-08-22
good idea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8-26
上網搜尋一堆被駁回的...
Mia avatarMia2014-08-30
曾經有一次家事案件,需要某次開庭的錄音光碟,我們
先請書記官詢問法官同意後,再向對造提出請他們同意
我們申請錄音光碟,取得對方同意書後,具狀給法院後,
一個星期得到法官的回應是:因此件為家事案件,故無
法給錄音光碟。我跟老闆當下......
Dora avatarDora2014-09-04
以前時祇要敘明正當理由就好了,現在都聲請不到…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9-08
以前聲請幾乎都會給 多半是問證人 筆錄有時候沒記很清楚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9-13
家事案件不是也有適用這辦法嗎?
Susan avatarSusan2014-09-17
連行政訴訟案件都不給光碟,因為被告機關代表不同意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