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tvbs.com.tw/local/1183729
竟有台電員工私下收錢,幫助竊電!刑事局查出台電一名呂姓稽查班長,和網咖業者達成協
議,以每年三百萬元的酬勞,協助在電表上動手腳,曾經網咖業者應繳交12萬元的電費,最
後卻只付款2萬元,落差之大,粗估這八年來,造成台電損失恐怕高達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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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有台電員工私下收錢,幫助竊電!刑事局查出台電一名呂姓稽查班長,和網咖業者達成協
議,以每年三百萬元的酬勞,協助在電表上動手腳,曾經網咖業者應繳交12萬元的電費,最
後卻只付款2萬元,落差之大,粗估這八年來,造成台電損失恐怕高達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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