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人員於訓練期滿後的事病假天數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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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訓練期滿後的事病假應該也是依在職期間的比例去算的吧?

所以如果七月底訓練期滿,接下來到年底的事病假天數如下:

病假 28(天)* 5(個月)/12(個月) =11.66 --> 12(天)

事假 5(天)* 5(個月)/12(個月) = 2.08 --> 2(天)

請問以上是否正確?

另實務訓練未請完的事假,於訓練期滿時即失效,不得計入之後的

事假天數,對嗎?


不好意思~ 才進來公職不久,很多東西都還在摸索。

還想各位前輩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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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a avatarDora2013-07-16
事病假有很多人從來不請,相對的有些人會請到爆,觀察下再說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7-18
事假按在職比例計算, 所以是5*10/12約4點多天(含實務
Erin avatarErin2013-07-18
休假明年一月才有
病假和其他假在試用期間照舊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7-20
所以病假一樣是28天
Annie avatarAnnie2013-07-21
但請記得事病假合計不要超過一定天數以免影響你的另予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07-22
以上為打去銓敘部和查法條的結果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7-22
在試用期間只有事假按比例計算, 這點和在實務訓練期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07-23
不同。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7-23
俺第一年 長官明說只能給乙 菜鳥沒假 讓我多請事病假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7-25
等你休假多時 建議就不要再請 考績表會註明天數 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