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第四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960202/content.html
問題1、辦了居住證是否即是有住所的居民?
畢竟辦居住證時也要證明有住的地方。大陸官員只是口頭說居住證和所得稅定義的居民無關,沒有法律依據。
問題2、就算不滿6年,也是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所以他們也會知道你有境外收入,等到他們缺錢想打稅,可能會翻舊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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