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大大好^_^
剛剛接到書記官選填志願的通知
和家人討論過後
發現可以填的志願大概有
a台灣高等行政法院
b台灣高等法院
c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d台中地院
雖然本身是高雄人,但是考量之後可能還要考試等因素,暫時不考慮高雄地院了......
偏偏今年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高等行政法院高雄分院又沒開缺...@O@
想請問板上各位先進,台中地院跟台灣高等法院的志願先後
以案件量的多寡和繁雜度來比較二者應該孰先孰後呢
嗯...懇請有經驗先進可以撥冗替在下解答:)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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