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選填志願...台中or台北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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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借標題問一下

檢方的書記官 打字比較沒速度壓力

但是需要看屍體以及遇到重大案件時需長時間待命



院方書記官 需要用追音輸入法 常常100字/分鐘以上都不夠用

打字壓力很大



請問 小弟這樣的基本理解是正確的嗎? 實在是很怕打字速度跟不上



另外多請問一下 基隆地院(檢)跟宜蘭地院 大家的建議是如何呢?


先感謝回答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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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ca avatarRebecca2009-12-10
原則上就是你說的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