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單位遇到的情形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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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位某工友每星期有兩天下午都需請假到醫院

該工友年假為30天

以一星期請一天休假來算(半天半天)

30天休假只能讓他撐7~8個月

不過該工友今年仍有16天的不休假獎金

因為他先從病假開始請 後來才開始請休假

又聽說其他機關(同性質同縣市)的人事對於這種情形

是要求先請完休假再請病假

請問大家到底是哪個作法才對

ps 我對請假規定不熟 單純對同縣市同性質的機關卻有不同作法這種情形感到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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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12-01-02
閒事莫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1-06
It's not your business , and 工友也不會讓您佔這個缺
Sarah avatarSarah2012-01-09
事無絕對,一切請照請假規則走,請假規則沒寫的,照內龜走..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2-01-11
同意1樓
Regina avatarRegina2012-01-14
把錢給工友 沒錢給預算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1-18
說到工友 我那邊工友沒事做 還刻意加一小時班來賺錢= =
Zora avatarZora2012-01-20
套一句我們同事最喜歡講的話:那是他的權利.....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01-21
沒礙到你的話,推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