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發回更審…彰銀經營權之爭 重回原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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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標題:

最高院發回更審…彰銀經營權之爭 重回原點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6/3830938

2.新聞內文:

台新金控關於彰化銀行經營權之爭,二審原判台新金控勝訴,財政部應支持台新指派過半
董事;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有疑義,昨廢棄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針對彰銀經營權官司重回原點,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平常心看待,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尊
重及感謝。發回原審後,等於官司要重新再來,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財政部的立場就
是會持續維護公股及全體納稅人權益。

蘇建榮表示,初步看來,最高法院認為,財政部與彰銀間存在表決權拘束契約,不過契約
已存在十三年,似乎超出合理範圍及時間,有違公序良俗或妨礙公司治理的疑慮,因此發
回原審。

台新金控則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文,研議後再對外回應。

最高法院認為,台新金控拿到過半數董事席次,取得經營權長達九年,和財政部間締約超
過十三年,仍未達到「財政部出售持股或台新公司非為彰化銀行最大股東」的條件,財政
部支持台新金控取得經營權的時間是否逾越合理範圍,造成股分和表決權長期分離,對公
司治理不利,有無違反公序良俗,仍有探究餘地。

最高法院指出,台新金和財政部間的契約是否能約束表決權,仍有釐清必要;原審未查明
,即認定雙方間契約並非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又直接認定縱使是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
也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契約仍有效,此部分仍有釐清必要。


3.心得:

法院使用了覆蓋的魔法卡:重新開始這個判決

這顆子彈勢必要繼續飛一會兒

下禮拜一要放彰銀的榜單了

祝福版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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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05-27
報到會改到中山北路二段嗎
Jacob avatarJacob2019-05-30
不要仁愛路都好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6-02
判決回到原點未來是對彰銀好還是壞呀?
Enid avatarEnid2019-06-05
就歹戲拖棚
Isla avatarIsla2019-06-07
現在變成說 拖了13年,不算數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06-10
併一併最好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9-06-13
最高院:迴轉 高等院:乾!
Kama avatarKama2019-06-16
99
Elma avatarElma2019-06-19
992887
Adele avatarAdele2019-06-22
所以不算數是表示還可以撐很久嗎
Mary avatarMary2019-06-25
政府真的有夠垃圾 不管哪一代....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06-27
這個案子早就該結束了,就整個歷程來看彰銀本來就應該併入
台新,結果拖到擺在那邊放爛,對誰都是不好
Kumar avatarKumar2019-06-30
套一句柯p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