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退資格與年資採計相關問題請益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前輩與先進們大家好:

由於心中有這兩件事情一直感到疑惑不解,所以想與前輩們請教一下

疑惑一:

就是公務人員(以現行規定來說),到底是需要服務滿多少年才符合請領月退俸的資格呀?

(85制? 或挺慘的95制...)

疑惑二:

以及年資採計相關問題上也想請教一下人事先進呢,就是不才未進入這個大家庭以前

有陸陸續續擔任過研究助理的職務[如石化"慘"業學校(私立)老師的國科會助理、和

某財團法人(有經濟部的 也有國科會的) 與南港中研院等等]

那麼,這些的服務年資可否能夠併入公務人員的服務年資內呢? 亦或是有請大師前輩們

可否惠予一盞明燈指點我這隻呆呆羊.... 謝謝大家。

PS:若是國立學校老師的國科會助理年資是不是就一定可以併入呢??

民間企業的年資就一概是完美的"0" 有沒有這麼悲慘呀.......

新手上路真的都不懂.........請大家高抬貴手....... 謝謝 謝謝 感恩 感恩。




--

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12-12-07
一切不確定吧...:Q如果有可以確定的東西,那也許是越來越爛?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12-11
民間企業有保勞保跟新制勞退的話,障面上的東西不會歸零的
Hedda avatarHedda2012-12-16
嗯~~ 謝謝opm前輩您的回覆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