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真的試過嗎?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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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事訴訟法288-3條第1項之規定: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對於審判長或
受命法官有關證據調查或訴訟指揮之處分不服者,除有特別規定外,得向法院聲
明異議。

我現在遇到的問題是,有沒有人試過在交互詰問的時候,
針對法官問證人的問題提出過異議的?
(例如說誘導訊問之類的)
法官的處理方式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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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08-04-13
對造律師曾經抗議過法官問的問題跟本案無關,被法官兇回去
David avatarDavid2008-04-15
法院訊問不是處分,不能異議的,會異議實在太不熟刑訴了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8-04-17
如果不能異議的話,那交互詰問不會被架空嗎?
Xanthe avatarXanthe2008-04-19
交互詰問的用意到底是手段還是目的啊,有架空目的嗎
Mia avatarMia2008-04-21
損人不利己但可以出一口氣的作法:聲請迴避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8-04-23
我真的有看過,但那是法官太over的情形
Daniel avatarDaniel2008-04-25
不然似乎只能以此為上訴理由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8-04-27
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5489號判決,認為可對法院職權訊問聲明
Gary avatarGary2008-04-29
異議,各位道長可參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