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現行採購法
"十萬(含十萬)以下之小額採購,固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廠商採購,免提供報價或企劃
書。"
就法規來說只要找一家或以上就可以了
然而本單位之長官與主計
依然古板
只要不是共契有的
不管採購性質
就是要3家比價
問題是實務上
10萬以下的金額對廠商沒多大吸引力
很多廠商一聽要比價,就不報了
或是陪榜了幾次,也不報了
承辦人用跪求的都沒用...
又因為本單位採購性質的關係
臺灣能做的廠商就那幾家
多年下來消耗完了也沒新廠商可以找
然而講這些長官與主計們聽不進去
反正就是一句 要多比價,幫國家省錢
沒看到3張就是採購單位懶
硬是不給過...
想請教
有單位也有種情形嗎?
各位先進如何處理?
--
"十萬(含十萬)以下之小額採購,固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廠商採購,免提供報價或企劃
書。"
就法規來說只要找一家或以上就可以了
然而本單位之長官與主計
依然古板
只要不是共契有的
不管採購性質
就是要3家比價
問題是實務上
10萬以下的金額對廠商沒多大吸引力
很多廠商一聽要比價,就不報了
或是陪榜了幾次,也不報了
承辦人用跪求的都沒用...
又因為本單位採購性質的關係
臺灣能做的廠商就那幾家
多年下來消耗完了也沒新廠商可以找
然而講這些長官與主計們聽不進去
反正就是一句 要多比價,幫國家省錢
沒看到3張就是採購單位懶
硬是不給過...
想請教
有單位也有種情形嗎?
各位先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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