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公務員告公務員的八卦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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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針對同事於簽註中涉及誹謗另一同事,擬向法院提告,請 惠示意見。

說明:
  ㄧ:同事A近日寫了一個簽註,要將部分業務移回去給同組的乙單位。說"移回去"
是因為該業務在6.7年前本來就在乙單位辦理,只是當時的組長體恤乙單位
某同事業務繁重,就把那部份業務,移請在甲單位的同事A的前前前手做,
該前手是當年組長的好朋友,義不容辭的接了!
二:依據該業務的法令規定,民眾向本機關申請某案件核准後,要繳納錢。因此
同事A的解讀是繳錢為案件核准的要件之ㄧ,不應該核准案件和收錢拆兩個
單位做,而且去年還發生錢沒繳足兩個單位再踢皮球的情況,所以A認為
本來就該同一個單位處理的事情,不應該分開,而且其他縣市機關也沒有這樣
三:沒想到乙單位的經辦同事B回了一個長篇大論的簽註,內容大概有三點
1.同事A曲解法令意義
2.同事B本身的業務量(B五個月的工作量不到A的1/4...)
3.同事B的身體狀況
4.XX機關是ㄧ個大家庭,不應該因為個人曲解法令導致增加他人工作
四:同事A原本想說,上級長官有意思要讓業務分工明確有理,才寫簽來討論
    既使最後沒有移撥也不會怎樣,豈料得到的回覆有點對人不對事。法令意義的
    解讀當然可以"視情況"理解,只是A認為B應該就事情來理論,不是針對
    "個人"讓A覺得遭受汙辱
  五:其實大家都知道A的理解是比較正確,但上級長官可能會說這件事情
    已行之有年,叫A繼續做。

擬辦:想請問廣大鄉民有沒有直接去法院告同事的經驗或案例,或是機關的人事及政風
可以先受理。
同事B在公文中涉及汙辱之文字,A想以刑法309條公然侮辱或310條誹謗向法院提告
A覺得反正大家認為他在推工作,已經黑掉了,但是對方言而無理乾脆告他
因為在機關一旦黑到發亮,大家就會怕得罪你被告,以後就橫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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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5-06-12
公然汙辱要有公然才能該當 公文是不特定人能共見共聞?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6-17
毀謗 台端未言明B如何直陳A曲解法令 有無人身攻擊
Liam avatarLiam2015-06-17
單純只說講別人曲解法令就是毀謗 容有審斟餘地…
Olga avatarOlga2015-06-19
倒不如花時間把6、7年前將業務移過來的簽找出來 再上簽
Rachel avatarRachel2015-06-19
筆戰告知鈞長 當時如何如何 時移境遷 該是還債的時侯
Regina avatarRegina2015-06-20
先依內部職責分工確認該工作是哪一單位,如果確實是B單位
的工作,把工作還回去才有依據,如果無法確認,那麼長官
說誰做就是誰做,跟前手沒關係
Necoo avatarNecoo2015-06-22
覺得被侮辱是個人的事 個人的事就自己去告 跟機關無關
Agnes avatarAgnes2015-06-26
跟人事或政風一點關聯也沒有 自然沒有什麼代為受理這種事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7-01
這種人你冷冷地回他 他才會覺得更不爽
Gary avatarGary2015-07-04
大家也會怕得罪訟棍而不敢推文表示意見.......
Sandy avatarSandy2015-07-04
既然B這麼累 那AB工作互換B應該很開心吧~~
Jacob avatarJacob2015-07-07
跟人事或政風完全無關.公然侮辱需公然加上非有具體
事實的辱罵字眼,毀謗需傳指具體事實足以毀損名譽,只
是提告是自己的事,就算勝訴,業務分配還是由長官說了
算,別想那些橫著走什麼的,沒有人會怕 (推ㄧ樓方式解.
..
Edith avatarEdith2015-07-12
應該是申訴長官不當分配業務
Linda avatarLinda2015-07-13
感覺機關首長就能解決的事,看他挺誰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7-13
主管拗你做,你還是得做,我現在就是如此﹗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7-16
謝謝各位大大,很可惜當年真的只是主管ㄧ句話就移業務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7-19
用現在的角度想...當年能這樣就成事太不可思議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5-07-21
本來就是主管一句話就移業務,你以為有什麽程序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7-25
啊不是有辦事細則。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5-07-28
公務機關一堆行之有年的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