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政上法律相關問題想請教大大們意見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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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們好

因為小弟的單位正與別單位目前正在打筆仗中...

因為牽扯到一些規定,搞得我也不清不楚 @@..


小弟單位目前是直轄市A局(偏水利單位)....

對方是B局(偏向觀光單位)


因為B局的前身在海堤區域建造了一個觀光遊憩的平台,

但目前B局卻不想維護



故兩局正在筆仗中


小弟所在的A局引用海堤管理辦法第25條:『海堤區域使用人對施設之建造物或其
使用範圍應負責維護管理』,說B局應負責維護管理


但是B局回答說前述規定提到的使用人是作為法律關係之權利(義務)主體的自然人
或法人(直轄市政府),並非指執行任務的行政機關(如A局、B局)


搞得小弟一頭霧水,以下有問題想請教

一、B局的答覆說的是正確的嗎?因小弟不是法律背景的實在不太懂....

二、因為該建物不是A局所建,但以B局完全不想維護的態度,

究竟小弟在的A局應該怎麼辦?請問大大們有否相關的建議方向可供參考?

三、目前似乎僅剩下觀光遊憩目的事業,應由觀光遊憩主管機關來主政這個論點

又感覺好薄弱....(也沒有確切的法源規定)

以上問題,因為困擾超久

請教各位大大能否惠賜卓見,以避免將此業務接回來加重本局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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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1-05-20
依照該辦法第4條貴機關應該是管理機關吧?那誰是有權解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05-22
釋的主管機關呢?條文解釋是有權解釋的機關說的才算數.
Necoo avatarNecoo2011-05-23
再看看該辦法第31條"政府機關"及其他"公法人"使用,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5-26
再加上第37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通知限期改善不然就處罰
好好運用一下吧.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5-30
感謝感謝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6-03
先行文確認是不是B局(或B局前身)所建,以及是否取得許可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6-06
若無許可,請該機關補申請許可
法源:水利法第63-5第二項
Rae avatarRae2011-06-07
這份文若對方承認所建,在未辦理管理權移轉前自然就要維護
若不願意維護,就請該局限期拆除,以免造成水利問題
Ida avatarIda2011-06-07
或因公共設施造成人民身體或財產危害
阿要是這些文都沒下文,若日後出事你們就有護身符了
Emily avatarEmily2011-06-10
屆時出示公文,要國賠也是他們要一肩扛起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6-12
推樓上說的,先調查是不是該單位建造的,再查有沒有許可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6-15
如果沒有許可就命令他們拆除,若不拆除就開罰.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6-19
政府機關罰政府機關,即便是同一法人就我國法來說並沒
Doris avatarDoris2011-06-21
禁止,所以態度可以堅定一點.實在看不慣有些機關愛推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