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Over sea版友大家好
這篇主要是想知道在國外(不限地區)有沒有遇到/聽說過這個在台灣存在的情形:
所謂"工作連帶保證人",是說勞工與公司簽勞動契約的時候,還需要一位以上的保證人
背書。是我最近才聽說的,連不少上市櫃的大公司都有這個制度。
保證人不只要附上簽章和身分證影本,若該勞工於契約期間做出背信、違規、洩密等等
事項而使公司蒙受損失的時候,保證人需與該勞工需負同等的法律責任。
我覺得這是個滿特別的條款,所以才想在貴版詢在離鄉背井辛苦打拼的版友們,國外是
否也存在此情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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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主要是想知道在國外(不限地區)有沒有遇到/聽說過這個在台灣存在的情形:
所謂"工作連帶保證人",是說勞工與公司簽勞動契約的時候,還需要一位以上的保證人
背書。是我最近才聽說的,連不少上市櫃的大公司都有這個制度。
保證人不只要附上簽章和身分證影本,若該勞工於契約期間做出背信、違規、洩密等等
事項而使公司蒙受損失的時候,保證人需與該勞工需負同等的法律責任。
我覺得這是個滿特別的條款,所以才想在貴版詢在離鄉背井辛苦打拼的版友們,國外是
否也存在此情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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