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停止任用期間」的定義 - 考試
By Kristin
at 2018-03-26T13:36
at 2018-03-26T13:36
Table of Contents
依照解釋如下: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按:現為第12條)第2項規定,依法停止任用者,經公務
人員考試錄取,於依法停止任用期間仍不得分發(配)任用為公務人員。所謂「依
法停止任用」,依項目子項目要旨解釋事項(配)任用為公務人員銓敍部96年12月31日
部管 四 字 第0962880186號函解釋,係指受公務員懲戒法撤職或休職處分,於一定期
間停止任用或不得在其他機關任職之情形。
個人認為:
所謂停止任用係指公務員受公務員懲戒法撤職或休職處分,若是某人於不具公務員
身份時犯罪,之後考上公務員取得合格實授後被判刑,辭職入監,並非被撤職或休職
,後來假釋之後是否可直接任用為公務員?
我的意思是,是否在具備「公務員身份」進行犯罪,才有依法停止任用的問題,謝謝。
--
記得要有肩膀,這是男人唯一能公平和他人較量的場所。
--
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By Anonymous
at 2018-03-31T12:26
at 2018-03-31T12:26
Related Posts
海邊工業互聯網考試
By Barb Cronin
at 2018-03-26T12:30
at 2018-03-26T12:30
假釋期間可否考公務員
By Todd Johnson
at 2018-03-26T12:00
at 2018-03-26T12:00
107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
By Iris
at 2018-03-26T11:34
at 2018-03-26T11:34
公務員「以時計假」 最快5月實施
By Poppy
at 2018-03-26T06:43
at 2018-03-26T06:43
新人3月報到或4月報到對未來的影響
By Olivia
at 2018-03-26T02:24
at 2018-03-26T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