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五年離境 - 大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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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dmorgen (晨安)》之銘言:
: 剛剛認真的讀完了有關宅爸精華區文章
: 台幹工作五年需離境的規定
: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 第一,我是在2010年六月中旬來到上海工作,那麽第五個西曆年,應該是從今年(2014)的六月一直到明年(2015)的六月對嗎?

錯了,人家的年份是從1/1算到12/31。這是關鍵,也是妳弄錯的地方喔。

所以2010顯然沒有算到一年,因為妳頂多來半年
2011~2014最壞狀況也只有四年

: 第二,我預計在明年底,也就是在上海工作滿五年半會永久離開上海回到臺灣相關分公司。如果我不在五年內離境30天,2015六月之後對我的影響是會針對我在中國境外(台灣或其它國家)的收入課稅,是嗎?但實際上兩岸信息採集不通,能操作碼?
: 我問這個原因是因為我即將在七月的時候開始休產假,但是不希望以此規定提出我要額外在六月份額外休這一個月的假。(她會瘋掉吧)
: 請教各位了!謝謝!

妳既然2015年要離開,注意2015年內單次離開31天獲是累計離境91天以上即可
保險起見出境入境日都要扣掉喔
如果七月開始休產假,那剛好一定符合這條件

結論,妳最多只有滿四年(2011~2014),而根本沒有五年課稅問題,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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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Ingrid2015-01-04
所以那條文意思是 1/1~12/31 才算完整的五年嗎?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1-06
受教了 <(_ _)>
Jacob avatarJacob2015-01-10
所以如果頭一年是在1/5才來,那基本上第一年就不會被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