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單位工作,最近招募工讀生面試到一位不錯的橋生,
他是馬來西亞的橋生,正在文化大學讀書,
看過他有工作證明應該是可以合法打工...
因為第一次遇到聘僱橋生的情形,對於法令規定不是很了解...
人資只願意告訴我
1.可以加保勞保
2.每週工作時數不超過16小時
然後就說以後若有政府單位來函請自行回函,後果自行負責...
想請教各位大大...聘雇一位橋生是不是這麼嚴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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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馬來西亞的橋生,正在文化大學讀書,
看過他有工作證明應該是可以合法打工...
因為第一次遇到聘僱橋生的情形,對於法令規定不是很了解...
人資只願意告訴我
1.可以加保勞保
2.每週工作時數不超過16小時
然後就說以後若有政府單位來函請自行回函,後果自行負責...
想請教各位大大...聘雇一位橋生是不是這麼嚴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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