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轉國立高中教師問題 - 公職
By Eartha
at 2011-04-06T22:17
at 2011-04-06T22:17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shyn (台北單車鐵馬族)》之銘言:
: 請教各位公務先進
: 若某甲已在公務機關服務7年(委4合格實授320俸點=教師180)
: 請問年資可以帶過去嗎?因為大學畢業教師起薪是教師190俸點
: 還是要等到330=教師190才可以併計?
: 另外高中老師專業加給是多少呢? 謝謝
這是我之前寫信去問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您99年6月14日寄給部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謝謝您的來信。
您來信所提關於公務人員三等特考及格,於考取公立高職正式教師後薪級案,部長十分重
視,特別交待中部辦公室處理,敬復如下:
一、查依本部 88年10月12日台(88)人字第88122956號函規定,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轉任
中小學校教師,得依教師學歷起薪,並採計其與教師職務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
資,每滿一年提敘一級至本職最高薪;惟經採計服務年資後之薪級如低於原經銓敘有案之
俸級時,得在本職最高年功薪範圍內,依原銓敘之俸級核敘。
二、復查本部85年7月27日台(85)人(一)字第85051179號函就「職務等級相當」予以
界定:「現職教師如有未經採計提敘之年資,其低於『目前所敘薪級』者,應認定為職務
等級不相當,不得依規定辦理提敘。」
三、台端於轉任公立學校教師時,請參酌上開規定逕洽服務學校。
若您對於本部回復內容仍有不瞭解之處,歡迎來電(電話:04-37061161)詢問,本部將
竭誠為您服務。爾後您對於本部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
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誠摯祝福。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承辦單位:中部辦公室
--
: 請教各位公務先進
: 若某甲已在公務機關服務7年(委4合格實授320俸點=教師180)
: 請問年資可以帶過去嗎?因為大學畢業教師起薪是教師190俸點
: 還是要等到330=教師190才可以併計?
: 另外高中老師專業加給是多少呢? 謝謝
這是我之前寫信去問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您99年6月14日寄給部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謝謝您的來信。
您來信所提關於公務人員三等特考及格,於考取公立高職正式教師後薪級案,部長十分重
視,特別交待中部辦公室處理,敬復如下:
一、查依本部 88年10月12日台(88)人字第88122956號函規定,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轉任
中小學校教師,得依教師學歷起薪,並採計其與教師職務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
資,每滿一年提敘一級至本職最高薪;惟經採計服務年資後之薪級如低於原經銓敘有案之
俸級時,得在本職最高年功薪範圍內,依原銓敘之俸級核敘。
二、復查本部85年7月27日台(85)人(一)字第85051179號函就「職務等級相當」予以
界定:「現職教師如有未經採計提敘之年資,其低於『目前所敘薪級』者,應認定為職務
等級不相當,不得依規定辦理提敘。」
三、台端於轉任公立學校教師時,請參酌上開規定逕洽服務學校。
若您對於本部回復內容仍有不瞭解之處,歡迎來電(電話:04-37061161)詢問,本部將
竭誠為您服務。爾後您對於本部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
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誠摯祝福。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承辦單位:中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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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rew
at 2011-04-09T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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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ithe
at 2011-04-13T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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