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受訓兩次的疑問 - 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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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好:

晚輩於去年(99年)有幸錄取七月份的普考及年底的三等特考,因為當時都有研所身分雙雙

辦理保留,而目前本人尚未服役中,因生涯規畫預計九月初辦理休學,而入伍梯次

是明年1月9日,想請問如果我9月中用兵役辦理三等特考的二次保留,

但是不辦理普考的二次保留,請問我明年當兵出來後還能辦理普考的受訓嗎??

我目前照法規的理解如下:

我本身的推估點是我99年9月20申請以研所就讀身分辦理普考保留,

因此保留時效是整整三年,因此是102年9月20才失去錄取資格吧??

先謝謝各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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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8-24
你說的三年是保留年限 指最多可以保留三年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8-28
原保留原因消滅後 三個月內就要向保訓會提出補訓 不然
Annie avatarAnnie2011-08-29
錄取資格就掰了 不過九月休學一月才當兵 這樣可以保留嗎?
公務人員考試法看一下吧
Dora avatarDora2011-08-31
普考和三等同時錄取直接放棄普考資格就可以了
不懂你保留普考資格的用意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