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向行銷公司承包案件的問題 - 行銷
By Andrew
at 2013-07-18T15:18
at 2013-07-18T15:18
Table of Contents
前言:
簽約排序:廠商-->客戶-->我
簡單說就是廠商簽給客戶(行銷公司),然後客戶再發案給我(承包商)
這合約走期兩個月,目前執行兩星期多一點,在簽約時有詳述
「乙方未能於合作期間內完成與甲方約定之KPI,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尾款」
---
此案進行狀況:
1.簽約完成之後,請廠商提供我方該產品的官方行銷走期、及產品相關規格與資料。客戶
給了我一份「極簡化」的口頭行銷走期,但我方於正式執行前一星期即交付相關稿件供廠
商過稿。
(注:期間並無直接與廠商聯繫,皆由客戶代為聯繫)
2.過稿完成之後,客戶詢問我方是否能夠給他們一個『內容走期規劃大綱』
供他們與廠商聯繫,我方於隔日寄出。
3.結果在執行前一天才發現,廠商沒預警的提早執行了他們的宣傳走期。
4.我方照常執行,但有向客戶抱怨廠商走期異動卻沒有告知我方,
客戶回答:「我也不知道耶」
5.走了兩個星期多,前天客戶突然來信詢問其中某一條『內容走期規劃大綱』的執行狀況
,而我方因那條規劃走期是在"廠商提前"的那條行銷走期之前,故並無執行,客戶請我再
給他一份更正過的走期規劃,於當日寄出。
(注:廠商給的走期是一二三四期,我方規劃此條是於一期時執行,但執行當天卻發現廠商
直接跳到第二期)
>>>6.今日接到客戶(行銷公司)電話,語帶威脅要我過去他們公司一趟,說廠商因為我方
操作與當初給的『內容走期規劃大綱』不符,要求撤案。
>>>7.我方因為這周有要事在身,無法前去公司,詢問是否能夠用其他方式開會
(也曾經SKYPE線上開會過),對方新上任的「執行總監」轉接起電話,
威脅說若廠商要對他們罰款,我也要負擔一半的罰金。
>>>8.直接講明合約內容,僅有合作期間未達成KPI不付尾款,並無罰款之條例。而且不
付尾款的KPI條件是「到合作期間未達成」,並不是照我「走期規劃大綱」來做KPI,這也
是簽約事後才請我方給一份的,與合約無關。
>>>9.「執行總監」爆氣,重複吼叫:我現在是在幫你馬上給我過來
>>>10.電話轉接給專員,我嘆氣直接向她討論廠商「希望怎麼辦」,
專員想也沒想就直接說「應該會扣一半款吧」(妳都沒跟客戶聯繫怎麼知道?)
>>>11.我直接講明目前她家在我手上的案件執行完畢後,不希望再接他們家的案件了。
12.專員突然軟化,拼命慰留,主動去向「爆氣的執行總監」告知我今日無法過去公司。
13.最後,請我下星期一下午過去他們公司一趟討論後續。
-------------------------------------
心得:
怎麼我覺得是客戶(行銷公司)在自導自演,想故意扣款項降低成本?
跟他們家合作也一年多了,
幾乎每個案件都要搞一齣「理由」來扣款或是「延遲付款」。
例:
簽約後請頭款,一開始要求簽字傳真即可,
直到付款前一天才說要「用印並寄正本」
結案後請尾款,多出一張「合作廠商資料表」,
沒填完寄正本的話,會計就不能付款。
某一次已經快到執行日期了,我直接說若沒收到款項,
執行日期則順延至收到款項的五個工作天之後,
主管級人物才打電話來說「是我這次給你方便」
諸如此類的事情繁族不及備載...
有點冗長,不知道大家看完想法如何(?)
方便的話請給我一點建議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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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排序:廠商-->客戶-->我
簡單說就是廠商簽給客戶(行銷公司),然後客戶再發案給我(承包商)
這合約走期兩個月,目前執行兩星期多一點,在簽約時有詳述
「乙方未能於合作期間內完成與甲方約定之KPI,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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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進行狀況:
1.簽約完成之後,請廠商提供我方該產品的官方行銷走期、及產品相關規格與資料。客戶
給了我一份「極簡化」的口頭行銷走期,但我方於正式執行前一星期即交付相關稿件供廠
商過稿。
(注:期間並無直接與廠商聯繫,皆由客戶代為聯繫)
2.過稿完成之後,客戶詢問我方是否能夠給他們一個『內容走期規劃大綱』
供他們與廠商聯繫,我方於隔日寄出。
3.結果在執行前一天才發現,廠商沒預警的提早執行了他們的宣傳走期。
4.我方照常執行,但有向客戶抱怨廠商走期異動卻沒有告知我方,
客戶回答:「我也不知道耶」
5.走了兩個星期多,前天客戶突然來信詢問其中某一條『內容走期規劃大綱』的執行狀況
,而我方因那條規劃走期是在"廠商提前"的那條行銷走期之前,故並無執行,客戶請我再
給他一份更正過的走期規劃,於當日寄出。
(注:廠商給的走期是一二三四期,我方規劃此條是於一期時執行,但執行當天卻發現廠商
直接跳到第二期)
>>>6.今日接到客戶(行銷公司)電話,語帶威脅要我過去他們公司一趟,說廠商因為我方
操作與當初給的『內容走期規劃大綱』不符,要求撤案。
>>>7.我方因為這周有要事在身,無法前去公司,詢問是否能夠用其他方式開會
(也曾經SKYPE線上開會過),對方新上任的「執行總監」轉接起電話,
威脅說若廠商要對他們罰款,我也要負擔一半的罰金。
>>>8.直接講明合約內容,僅有合作期間未達成KPI不付尾款,並無罰款之條例。而且不
付尾款的KPI條件是「到合作期間未達成」,並不是照我「走期規劃大綱」來做KPI,這也
是簽約事後才請我方給一份的,與合約無關。
>>>9.「執行總監」爆氣,重複吼叫:我現在是在幫你馬上給我過來
>>>10.電話轉接給專員,我嘆氣直接向她討論廠商「希望怎麼辦」,
專員想也沒想就直接說「應該會扣一半款吧」(妳都沒跟客戶聯繫怎麼知道?)
>>>11.我直接講明目前她家在我手上的案件執行完畢後,不希望再接他們家的案件了。
12.專員突然軟化,拼命慰留,主動去向「爆氣的執行總監」告知我今日無法過去公司。
13.最後,請我下星期一下午過去他們公司一趟討論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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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怎麼我覺得是客戶(行銷公司)在自導自演,想故意扣款項降低成本?
跟他們家合作也一年多了,
幾乎每個案件都要搞一齣「理由」來扣款或是「延遲付款」。
例:
簽約後請頭款,一開始要求簽字傳真即可,
直到付款前一天才說要「用印並寄正本」
結案後請尾款,多出一張「合作廠商資料表」,
沒填完寄正本的話,會計就不能付款。
某一次已經快到執行日期了,我直接說若沒收到款項,
執行日期則順延至收到款項的五個工作天之後,
主管級人物才打電話來說「是我這次給你方便」
諸如此類的事情繁族不及備載...
有點冗長,不知道大家看完想法如何(?)
方便的話請給我一點建議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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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13-07-19T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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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07-24T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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