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校3個月,100年度的工友考績主任沒處理。
所以昨天完成了打考績的程序。
我們學校總共有三個工友,當然依常理來說大家都很認真,只不過有一個人依照比例
必須乙等,所以只好成立考績委員會,然後先行溝通用輪流的是否OK?
但是其中一個人反對,主任說只要有一個人反對就必須用評分的。
結果三個工友分在三個處室,三個主任都打超過80分,最好只好由考績委員決定,
再透過第二階段評分,使用不記名投票方式平選出最低分者為乙等。
會議開完,某主任就馬上跟他的工友說她考績乙等,完全忘了我們在會議說過的
過程與結果先不公開得事情,我問他:不是在會議中有說過嗎?
他淡淡地回我:反正她遲早會知道啊...。
結果人家當天就打電話給議員了,然後當天某議員的辦公室副主任就過來了。
然後召開考績委員會當天我忘記給簽到表,昨天再請各處室主任補簽的時候,
另外一個處室的主任就不簽,說要等我們主任簽名之後再簽,還一直說有發生爭議。
這個學校的文化還真的是特別的教人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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