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工程先行發包未取得用地問題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h9454m3 (研究所學生)》之銘言:
各位先進您好,想請教問題相關說明如下:
1.案件為都市計畫區內公園用地,該用地已完成63%協議價購,餘約37%要辦理徵收作業
,徵收計畫書相關資料已備妥,待送內政部地政司審議。
2.本案用地取得預算經費已於前年度編列並辦理保留。
3.本案工程經費為前瞻計畫補助經費,相關配合款業已編列預算。
4.工程會於95年9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342190號解釋函,說明二載明略以‧‧‧「建
議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招標前,應先確定預算來源及施工用地已取得」。
5.本案因細設已完成,因前瞻計畫執行需趕辦,如未於期限內辦理發包經費會被收回,
爰有緊急需先行辦理發包必要,倘於招標文件載明 「本工程須配合用地取得後,由機關
通知期限內開工」,先行辦理法包,是否有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規範

6.因案件緊急,懇請協助提供意見,萬分感謝。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Redmi Note 8 Pro

--

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21-04-25
請參考工程會頒訂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04-27
1、工程契約範本有6個月未執行得解除契約的條文,所
以用地取得跟得開工時間兜的起來嗎?
2、雖說契約可以改,可是辦到現在我都不敢確定有些
修改的內容是不是會跟範本條文抵觸無效?還是就烙一
句「既然來標就要概括承受」
Poppy avatarPoppy2021-04-27
3、另外我也不敢確定範本所謂的暫停執行是指哪些要
件,如果我審三書審了一年算不算有在執行?
Necoo avatarNecoo2021-05-01
4、最後,不知道可不可以發包後先施工協議價購取得
用地的部分,另外徵收的用地等取得後再做
Hedda avatarHedda2021-05-03
身為工具機苦主 有問過洽辦機關要填的是工業局喔!
Harry avatarHarry2021-05-07
many thanks.
Oscar avatarOscar2021-05-09
感謝A大!我其實只想用第1點回原po,結果回完後自己
又延伸問題,就有了234的自推自問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05-13
感謝大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