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的先進好,最近面臨了一些有關於年資的問題,
經過爬文大致上了解「退休年資」與「休假年資」是不同的,
現在的認知是所謂的補繳退撫基金是為了「退休年資」,
而服役期間則是無論是否補繳皆併入「休假年資」對吧?!
因為我們的人事室近期有人事異動,經過詢問她認為兩者相同,
於是新的承辦人員和我說必須要補繳退撫基金才能計入「休假年資」?
這和在版上所查詢的有些出入,所以想請教各位。
那如果繳費通知單已到單位,能否不去繳費呢?
如果不影響「休假年資」,那繳的意願就沒這麼大了,因為要繳的金額為數不少QQ
另外,我是今年1月8日到單位報到的(初任公職),
但在人事系統上我的今年年假顯是為7日,這部分是不是有誤?
(看板上文章感覺今年的我是沒有假的,是要明年才會有假,因為我前一年未到職)
而我目前的狀況如下,
今年1月8日初任公職,服役期間15個月,軍訓折抵1個月,教育召集5天,
想請問的是明年(105)1月1日的時候,我的年資會是多少呢?服役期間是由何時併計?
而我是在哪一年開始休假為14日?
在此先謝謝各位先進,煩請不吝指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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