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有關派令的報到日期 - 公職Kumar · 2016-01-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本機關同意於2月5日放人 也告知對方人事機關2月5日才能去報到 但是她們的派令卻是在1月6日生效 這樣報到的最後一天是2月4日啊 請問人事版友們30日的期限是我理解錯誤嗎 有沒有補救的辦法呢? -- -- 公職All CommentsAndrew2016-01-08一個月不等於30日Poppy2016-01-13可是如果遇到有31日的月份該怎麼算呢?Belly2016-01-13不懂的是派令1/6生效 最後一天為何是2/5日能報到耶?Elvira2016-01-16行政程序法第48條?Cara2016-01-19民法第120條和121條?Noah2016-01-23沒有問題,不用補救,詳參服務法第8條,行程法48條Donna2016-01-26他就是知道你2/5可報到才發1/6的啊,不懂?Elvira2016-01-31謝謝大家 一直認為一個月是30天 一天天算被誤導了Related Posts選戰混亂之際 市府人事悄悄大異動 人心惶選戰混亂之際 市府人事悄悄大異動 人心惶檢察事務官受訓內容請問有關監獄管理員轉調法警的問題商調要求填寫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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