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票劇法"背書"的問題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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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票依背書及交付而轉讓,無記名匯票僅得依交付轉讓之


記名背書與空白背書轉讓方式
記名式:背書人必須再作背書,不得交付方式進行
空白背書:(1)交付轉讓
(2)空白背書轉讓
(3)記名背書轉讓
(4)在空白內記載自己為被背書人,並依空白背書或記名背書的方法而轉讓

我想問無名記跟空白背書有何不同,為什麼上面說僅得交付轉讓;下面卻有數種轉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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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7-21
無記名代表沒有受款人 執票人即為受款人
Freda avatarFreda2013-07-22
如果進行背書的話 很明顯就是背書不連續 因為開頭的受款人
是白的...
Puput avatarPuput2013-07-22
空白背書 指的是 背書人填上自己姓名 被背書人空白
Thomas avatarThomas2013-07-22
但是因為有受款人的關係 所以一開始背書的最起頭是連續的
一定是由受款人 當第一個背書人 往下背下去 然後票據上面
Wallis avatarWallis2013-07-23
有記載受款人為第一個背書人 所以背書連續
無記名從一開始 第一個背書人(一定要是受款人)就是白的
Selena avatarSelena2013-07-23
拿到票據的人只是"執票人" 非 "受款人" 無法使背書連續
Delia avatarDelia2013-07-23
無記名背書:僅交付即可 或者為 空白背書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7-24
記名背書:須背書及交付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7-24
謝謝大大的解釋,我清楚多了, 不然想到我腦袋都快打結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7-24
@_@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7-25
得 僅依交付:可以不背書直接交付
Necoo avatarNecoo2013-07-25
不是 "僅" 得依交付!!
Enid avatarEnid2013-07-25
所以可以背書也可以不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