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有關約僱職代之年終獎金發放 - 公職Genevieve · 2019-10-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各位板上先進 某甲108.1.1至108.10.22為A機關之約僱職代, 後108.10.23至B機關任約僱職代,那麼他的 年終工作獎金應如何計發?又,發放機關為何? 感恩! -- 公職All CommentsLinda2019-10-24併計吧,由年底的那個單位發,記得拿服務證明佐證年資Gilbert2019-10-27如果確定12月也會在職,那就是到時候拿服務或離職證明給人事併計年終工作獎金的年資Catherine2019-10-28去年的經驗給你參考;前機關離職證明給新機關就可以合併計算~金額的話跟前後職位的薪資有關Anthony2019-10-29前機關薪水低,以新機關薪資計算;前機關薪水高則分開計算合併給予去年的經驗啦~有沒有改或有沒有記錯就......僅供參考Necoo2019-11-02感謝大大們的熱心!謝謝!Related Posts台中市政府資訊中心助理設計師研考會有人使用過最近銓敘部的退休金試算器嗎?有人使用過最近銓敘部的退休金試算器嗎?文化部經費補助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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