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臨時人員的特休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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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剛進公所不到一個禮拜的超級菜鳥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人事大大

1.臨時人員是適用勞基法的,那是適用
週年制還是曆年制?

2.若是用週年制,那每一個臨時人員都要去
算他的年資對照可以有多少特休可以放嗎?

3.假如臨時人員A,105.7.26到職,那滿半年
之後獲得三天休假,這三天要在106.7.25前
休完,沒休完就補工資,這樣理解對嗎?

4.一例一休實施後,對實施之前的臨時人員
有什麼影響呢?還是就照第3點去算就好了?

因為範例都只有工友技工的,對臨時人員不
是很了解,還請各位大大解惑
小弟先在此謝謝大家

p.s 手機發文傷眼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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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8-05
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
Kumar avatarKumar2017-08-09
Eden avatarEden2017-08-13
目前勞基法是週年制
Agnes avatarAgnes2017-08-16
好像搞懂了,謝謝各位大大
Linda avatarLinda2017-08-19
勞基法施行細則給予週年制、曆年制、學年度等數種特休計算
期間,機關要採用哪一種,可經勞資會議協商後決定
Belly avatarBelly2017-08-21
你就把臨時人員當成一般公司的員工,你是他們的人資就好了
Oscar avatarOscar2017-08-24
反正這個執政黨推出的奇妙勞基法又要改了,不用太過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