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長官核准後的動支單遺失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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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大家好!

上個月我先墊錢買物品,金額小於一萬元。

動支單按照流程上呈,長官核准後,便交給該項預算科目承辦人寫入推算簿。

但昨天承辦人告訴我那筆動支單送到會計之後,就不見了!

要我再去要一份收據去給會計。

會計的意思也說他那邊找不到了,但沒明講要我再去要一張收據。

我的問題是想請教如果我再去要收據重新陳核,會出現甚麼問題嗎?

其次,對方店家不肯開給我收據,那我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最後,要怎麼樣才能避免動支單遺失的狀況發生?

謝謝各位前輩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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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15-07-05
沒有遇過不知道 但我會先去會計那裏 全部翻過一遍再說
Yuri avatarYuri2015-07-09
遇過大家都說找不到東西的 結果一個我去翻就翻到 另一個
我只開口 哪裡有去找嗎 就找到了 那個哪裏是流程中的某
人桌上 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就是直接略過沒找
Jack avatarJack2015-07-11
謝謝SICHI回答!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7-12
收據的話廠商基本上都會願意重開 發票可向廠商印第一
Susan avatarSusan2015-07-13
聯 蓋與正本相符+職章註明第2(3)聯遺失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7-16
避免遺失狀況可交給控帳人員時請他簽收
Edith avatarEdith2015-07-20
謝謝Hey大! 下次我會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