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目前服務於學校機關
有教育人員兼任行政職反應未領不休假獎金,
校長得知後"一視同仁"要求刪除學校公務人員不休假獎金,連一日600補助也不得請領
目前內部人事上簽中,想請問這個決定是否與行政院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相牴觸?
還是簽准後報教育部備查即生效?
由於此規定影響重大,再請各位先進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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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教育人員兼任行政職反應未領不休假獎金,
校長得知後"一視同仁"要求刪除學校公務人員不休假獎金,連一日600補助也不得請領
目前內部人事上簽中,想請問這個決定是否與行政院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相牴觸?
還是簽准後報教育部備查即生效?
由於此規定影響重大,再請各位先進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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