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公務員 可領生育補助 - 公職
By Belly
at 2009-07-26T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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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040446.shtml
未婚男公務員 可領生育補助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2009.07.26 02:01 pm
為了因應少子化趨勢,鼓勵生育,政府出怪招。過去男性公務員非婚生子女無法申請生育
補助,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今年7月修改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將申請生育補助範
圍,從原先配偶或本人分娩者,增加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於非婚生子女出生日起3個月內辦
理認領,並與其生母完成結婚登記者,得請領生育補助,金額約為兩個月薪俸。
隨著社會風氣的開放,人事局的這項新規定,從7月16日開始實施,無疑是允許未婚男性
公務員「先上車後補票」,也認為未婚生子已非嚴重道德瑕疵。
官員說,人事局巡迴各地與縣市政府的地方機關人事行政人員、機關代表座談時,幾乎每
一場都有基層人員反應,現在未婚男性有非婚生子女,是很平常的情況。如果「先上車後
有補票」,即後來與孩子生母結婚,政府仍不給生育補助,太不通情理。
官員表示,人事局發現這個問題後,立刻邀集學者、專家研討,也都認為如果未婚男性有
非婚生子女,只要後來與生母完成婚禮,應就可以領有生育補助。但是為了不違反社會風
俗,完成認領與婚禮仍是必要的手續。
對於這次修改規定的原因,人事局表示,是依據民法第1064條、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
,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或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
另外,過去女性公教人員未婚生子,可以請領生育補助,這次是增加未婚男性適用。政府
是在因應少子女化,鼓勵生育政策,同時為免親屬關係久懸未決,影響社會安定,才增訂
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未婚生子女,3個月內辦理認領,依民法第982條規定與生母完成結婚登
記,得請領生育補助。
【2009/07/26 聯合晚報】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246816&type=%E5%8D%B3%E6%99%82%E6%96%B0%E8%81%9E
男公教人員未婚生子 可領生育補助 【18:15】
〔中央社〕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今天指出,即日起未婚男性公教人員若須申請生育補助,可
在非婚生子女出生日起3個月內辦理認領,並與其生母完成結婚登記,就可請領生育補助
。
人事行政局官員表示,過去的男性公教人員如果有「先上車後補票」的情況,依法是無法
請領生育補助,但未婚的女性公教人員未婚生子,只要有懷孕生產事實,卻可依規定請領
生育補助,這個不公平現象引起基層公教人員反彈,近來透過人事局長陳清秀與各地人事
主管座談的機會表達。
官員說,為了因應少子女化,鼓勵生育政策,並為避免親屬關係久懸未決,影響社會安定
,人事局針對上述基層公教人員的意見研議後,決定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放寬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限制。
他指出,這項規定已在7月16日發布生效,也就是說,未婚男性公教人員只要在非婚生子
女出生日起3個月內辦理認領,並與其生母完成結婚登記,就可請領生育補助,金額約兩
個月薪俸。
※ 編輯: CherryVoe 來自: 61.228.241.161 (07/26 19:20)
未婚男公務員 可領生育補助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2009.07.26 02:01 pm
為了因應少子化趨勢,鼓勵生育,政府出怪招。過去男性公務員非婚生子女無法申請生育
補助,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今年7月修改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將申請生育補助範
圍,從原先配偶或本人分娩者,增加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於非婚生子女出生日起3個月內辦
理認領,並與其生母完成結婚登記者,得請領生育補助,金額約為兩個月薪俸。
隨著社會風氣的開放,人事局的這項新規定,從7月16日開始實施,無疑是允許未婚男性
公務員「先上車後補票」,也認為未婚生子已非嚴重道德瑕疵。
官員說,人事局巡迴各地與縣市政府的地方機關人事行政人員、機關代表座談時,幾乎每
一場都有基層人員反應,現在未婚男性有非婚生子女,是很平常的情況。如果「先上車後
有補票」,即後來與孩子生母結婚,政府仍不給生育補助,太不通情理。
官員表示,人事局發現這個問題後,立刻邀集學者、專家研討,也都認為如果未婚男性有
非婚生子女,只要後來與生母完成婚禮,應就可以領有生育補助。但是為了不違反社會風
俗,完成認領與婚禮仍是必要的手續。
對於這次修改規定的原因,人事局表示,是依據民法第1064條、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
,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或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
另外,過去女性公教人員未婚生子,可以請領生育補助,這次是增加未婚男性適用。政府
是在因應少子女化,鼓勵生育政策,同時為免親屬關係久懸未決,影響社會安定,才增訂
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未婚生子女,3個月內辦理認領,依民法第982條規定與生母完成結婚登
記,得請領生育補助。
【2009/07/26 聯合晚報】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246816&type=%E5%8D%B3%E6%99%82%E6%96%B0%E8%81%9E
男公教人員未婚生子 可領生育補助 【18:15】
〔中央社〕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今天指出,即日起未婚男性公教人員若須申請生育補助,可
在非婚生子女出生日起3個月內辦理認領,並與其生母完成結婚登記,就可請領生育補助
。
人事行政局官員表示,過去的男性公教人員如果有「先上車後補票」的情況,依法是無法
請領生育補助,但未婚的女性公教人員未婚生子,只要有懷孕生產事實,卻可依規定請領
生育補助,這個不公平現象引起基層公教人員反彈,近來透過人事局長陳清秀與各地人事
主管座談的機會表達。
官員說,為了因應少子女化,鼓勵生育政策,並為避免親屬關係久懸未決,影響社會安定
,人事局針對上述基層公教人員的意見研議後,決定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放寬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限制。
他指出,這項規定已在7月16日發布生效,也就是說,未婚男性公教人員只要在非婚生子
女出生日起3個月內辦理認領,並與其生母完成結婚登記,就可請領生育補助,金額約兩
個月薪俸。
※ 編輯: CherryVoe 來自: 61.228.241.161 (07/26 19:20)
推 maniaque:搞不好衛生署還會加碼補助"車票"勒..^_^ 59.104.122.20 07/26 19:27
推 pk0943:其實現在國旅卡旅宿業可以加倍補助,真的也210.192.213.240 07/26 19:52
→ pk0943:能刺激大家多生小孩210.192.213.240 07/26 19:53
→ violin7:那外遇所生的非婚生子女也適用嗎!? 118.168.64.51 07/26 19:57
→ monar:最後一段都有說須3個月內認領並完成結婚登記 114.44.105.114 07/26 20:02
→ bepure:這個公文真的很有趣 一收到文馬上公告XD125.228.220.241 07/26 21:00
推 guast:下標錯誤,未婚男公務員依然不能請領 218.167.65.83 07/26 22:10
推 minioldwu:那天主管批到此公文,還很興奮的跟未婚 61.57.146.92 07/27 01:57
→ minioldwu:男同事說勒~~XD!! 後來被婆婆媽媽虧慘 61.57.146.92 07/27 01:58
→ Kinus:明明就是本俸而已 薪俸聽起來很像全額 61.60.127.18 07/27 11:22
→ exboy11:那我也來認領一個小孩好了 呵 124.10.83.172 07/28 06:29
推 maniaque:內心OS:先上車後補票?? 車勒?? >_< 211.74.79.28 07/28 19:52
推 altr:如果不用證明是自己的種 可以假結婚變相加薪 118.233.172.4 07/29 00:17
→ maniaque:問題是辦理認領嘍...若認領完成,誰的種 59.104.122.30 07/29 01:34
→ maniaque:就不重要啦....... 59.104.122.30 07/29 01:34
→ maniaque:認領就是認定是有血緣才可以認領. 59.104.122.30 07/29 01:35
→ maniaque:若日後提起認領無效,那還是得退錢.... 59.104.122.30 07/29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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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7-27T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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