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照單價分析表施作,是否超估?? - 土木
By Aaliyah
at 2015-03-22T22:26
at 2015-03-22T22:2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LYS0918 (......)》之銘言:
: 廠商未依照單價分析表中項目施作,但達成原有目的
: 且廠商於施工期間未通報於監造單位未依契約單價分析表施作
重點是 應契約變更未行契約變更...
: 造成估驗僅依時依詳細價目表實做數量計價,以估給廠商估驗款
: 經審計查發現未依單價分析表計價廠商有超估疑慮
: 癥結點審計認為單價分析表某項數量應為0,認為以此高估的單價已造成機關損失
除非 詳細價目表該項對應 之 單價分析表 只有少項目 未有新項目
才完全符合審計所說 只有機關損失
如果該項 對應之 單價分析表 有新增項目
那不純粹是機關損失 機關也有得利...
此時就是程序(契約變更)補正問題...
而目前審計查的資料 完全都看不出單價分析表有新增項目
自然機關損失...
如果還想朝只是未契約變更去解釋...
那 施工廠商 委技廠商 機關本身 全部都要檢討...
當然請註意檢討工項是不是
1."停留檢察點"
是的話 機關自己也會死很大...
2.所佔金額比例會不會被認為屬"主要項目"
是的話 機關自己也是死很大...
: 請教各位前輩,機關做法應為何??
: 1.扣回超估金額
如果單純是少做項目 ㄧ定要扣回
: 2.扣回超估金額+罰超估金額比例 (罰重)
後段沒有法源依據...
您的比例罰 是依據延期還是減價收受???
: 3.扣回超估金額+罰廠商及監造 現場工地管理有疏失,未依提送之施作計畫書施作(罰少)
比較正統的做法
廠商 委託設計 委託監造 全部都依契約有罰則...
解決實際沒做之項目追回 及 全部廠商依契約應罰之內容後
如果單價分析表有新增項目時 當然也要補給施工廠商
機關自己也要檢討懲處...
PS.最輕微的叫做"口頭警告"
: 4.廠商主張契約單價分析表只供參考未具效力,此案是否成立
那要PCCES做啥?
: 最後想請問這種工程爭議要去哪邊詢問??感謝前輩們解救?
提履約爭議
或是直接法院...
以上只是提供一種於法有據的處理方式
當然實務上還有其他解決方式...
但工程牽涉個案特性...
沒有完整資料時 所有建議方式都只能參考...
--
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
: 廠商未依照單價分析表中項目施作,但達成原有目的
: 且廠商於施工期間未通報於監造單位未依契約單價分析表施作
重點是 應契約變更未行契約變更...
: 造成估驗僅依時依詳細價目表實做數量計價,以估給廠商估驗款
: 經審計查發現未依單價分析表計價廠商有超估疑慮
: 癥結點審計認為單價分析表某項數量應為0,認為以此高估的單價已造成機關損失
除非 詳細價目表該項對應 之 單價分析表 只有少項目 未有新項目
才完全符合審計所說 只有機關損失
如果該項 對應之 單價分析表 有新增項目
那不純粹是機關損失 機關也有得利...
此時就是程序(契約變更)補正問題...
而目前審計查的資料 完全都看不出單價分析表有新增項目
自然機關損失...
如果還想朝只是未契約變更去解釋...
那 施工廠商 委技廠商 機關本身 全部都要檢討...
當然請註意檢討工項是不是
1."停留檢察點"
是的話 機關自己也會死很大...
2.所佔金額比例會不會被認為屬"主要項目"
是的話 機關自己也是死很大...
: 請教各位前輩,機關做法應為何??
: 1.扣回超估金額
如果單純是少做項目 ㄧ定要扣回
: 2.扣回超估金額+罰超估金額比例 (罰重)
後段沒有法源依據...
您的比例罰 是依據延期還是減價收受???
: 3.扣回超估金額+罰廠商及監造 現場工地管理有疏失,未依提送之施作計畫書施作(罰少)
比較正統的做法
廠商 委託設計 委託監造 全部都依契約有罰則...
解決實際沒做之項目追回 及 全部廠商依契約應罰之內容後
如果單價分析表有新增項目時 當然也要補給施工廠商
機關自己也要檢討懲處...
PS.最輕微的叫做"口頭警告"
: 4.廠商主張契約單價分析表只供參考未具效力,此案是否成立
那要PCCES做啥?
: 最後想請問這種工程爭議要去哪邊詢問??感謝前輩們解救?
提履約爭議
或是直接法院...
以上只是提供一種於法有據的處理方式
當然實務上還有其他解決方式...
但工程牽涉個案特性...
沒有完整資料時 所有建議方式都只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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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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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lanche
at 2015-03-23T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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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aliyah
at 2015-03-25T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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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3-28T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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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4-01T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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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4-04T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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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4-09T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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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4-09T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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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4-12T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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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丙會偷改別人的推文時間 , 真是幼稚到不行 !!
By Michael
at 2015-03-20T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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