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焜耀遭訴 佳世達:無限上綱 - 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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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7774324.shtml

原文:


針對佳世達董事長李焜耀等涉及未申報部分持股變動,遭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

法起訴;佳世達表示,檢察官把單純漏未申報持股行政罰問題,無限上綱。


桃園地檢署下午表示,李焜耀、前佳世達董事兼總經理李錫華、前資深財務副總經理

游克用等 3人,擔任公司職務期間,應依照證券交易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不得有虛

偽或隱匿申報財務情形。


佳世達指出,尚未收到起訴書,對實際內容尚需了解,不過此案是檢察官把單純的漏

未申報持股行政罰問題,無限上綱到財報、年報虛偽登記的問題。李焜耀、李錫華、游克

用等3人,並未參與財報及年報的編製,如何可能為虛偽登載?


佳世達強調,台灣司法史從無因未申報持股,遭起訴或判決的案例。檢察官此舉,在

法律上似非正確,未來將向法院詳細說明,以爭取清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出,不針對個案做評論,但依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

2規定,依法發行股票的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10%的股東

,股票轉讓應依規定申報轉讓持股。


證期局解釋,上述董監事內部人若欲每日轉讓持股逾10張,即應依規定申報。若違反

證交法第22條之2,依證交法第178條規定,處新台幣24萬元以上、240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證期局表示,未依規定申報持股轉讓,除依法罰款之外,若涉及虛偽不實,仍

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規定,有價證券的募集、發行、私募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

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會的行為。


依證券交易法第171條規定,違反第20條第1項規定,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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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03-23
秘書故意捅嗎?@&@
Erin avatarErin2013-03-26
不守法還廢話一堆,下面的員工怎麼說
Lily avatarLily2013-03-29
無線上網又來了
Dinah avatarDinah2013-03-30
友達不能無線上網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4-01
就內線交易
Sarah avatarSarah2013-04-04
佳世達:無限上網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4-05
虧錢還拿一堆分紅的肥貓?
Zanna avatarZanna2013-04-06
免費使用wifi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4-06
董監偷賣股票沒給股東知道是蠻嚴重的信心打擊.
Leila avatarLeila2013-04-11
終於有人敢辦他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4-12
之前搞的西門子併購案,虧了一堆他也沒負責
Emily avatarEmily2013-04-16
笑話 財報年報要不要他簽名後發布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04-20
之前美國那一次被他逃過,是屬下當替死鬼, 還不收斂一點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4-25
反脫拉濕案在那邊死不認罪,最後賠的比人家多,不是嗎?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4-27
關拉 拉基 CEO
Ula avatarUla2013-04-30
這樣也叫CEO 哈哈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5-04
廢掉WINCAMP就是改革的第一步~馬屁文化一定要先改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05-05
洗腦洗五天還不是一樣
Donna avatarDonna2013-05-08
看了樓上推文,突然覺得他當總統的條件都到齊了
Liam avatarLiam2013-05-12
BenQ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