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福修法開放公務員兼差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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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人正視這個問題了

(1) 特別權力關係,... 是要有福利來補償的(過去恩給制,就是很典型的補償,..
所以才叫給)
(2) 現在你不想恩給就算了,... 甚至把你當階級敵人打 ,
這些人渣真的太可惡了
那就是要回歸一般的勞雇關係

當然這個提案, 人數太少, 應該不會過,.... 不過感謝他有提案的心意

(3) 雖然這次不會過,... 但持續推動,總有過的一天,...
現在我們要思考的是, 培養第二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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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13/1117283/

2017年05月13日07:30 現行《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除
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兼任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國民黨立委林德
福認為,此規定讓公務員可在補習班授課賺取鐘點費,卻不能在速食店、飲料店、送報業
兼職打工,並不公平,為此他提案修法。根據林德福提案,公務員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
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經服務機關許可,可於下班或非勤務時間,
兼任有報酬的職務。他舉例,2016年台北市中低收入戶標準是1萬5544元,新北市是1萬
3700元,乘1.5後分別是2萬3316元與2萬550元,若家庭總收入除以家庭人口,每個人可分
配金額低於這個標準,就應該開放兼差。林德福說,有的公務員可能雖然月入8萬元,但
他可能是家庭唯一經濟來源,若家裡有4個人,每人只能分配到2萬元,應該開放公務員兼
差,否則憑什麼可以去大學兼差、卻不准去麥當勞打工貼補家用?呼籲公家機關要考量每
個家庭的生活需求,而不是一昧禁止公務員兼職。(何哲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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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5-16
公務員可以兼職本來就是應該的。不過這法案根本很鳥,不過
也應該。1. 為什麼要限制分配金額不能超過某個值,兼職本
來就是合理也應該要合法,哪有說分配金額多的不能兼金額
少的就可以。2. 下班兼職合理,憑什麼還要機關同意?最多
就是報備制,以同意為原則,機關要否決就要有很強烈的理
由並且出具證明才能不同意。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5-17
至少有人提案才會有人討論啊,什麼都沒提不是更慘?
Ida avatarIda2017-05-20
希望可以通過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5-22
應該還是要規範職業別吧,不然土木類的去營建業兼差應該爽翻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5-26
有第一步了 推
Mason avatarMason2017-05-28
其實修法要兩邊顧,也滿簡單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5-29
把法條改成 簡任官(含)以上才要受服務法14條約束,就好了
Enid avatarEnid2017-05-31
公務員服務法屬通則規範,要再製訂施行細則太複雜
職業列別? 土木的兼差又如何?本業有做好,何必約束??
David avatarDavid2017-06-04
簡任官俸給高,權力更大,給予更多的約束,屬權責相當
Freda avatarFreda2017-06-05
14條系列(14,14-1,14-2,14-3)通通修成簡任,就好了
David avatarDavid2017-06-08
公務員權力的大小不是以官職等為區分的好嗎,有些小小地政科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6-12
員手上掌握的上億土地利益權限可遠大於研究單位簡任官。
Lily avatarLily2017-06-14
那又如何呢? 樓上,底下只是小承辦,好嗎???
Lily avatarLily2017-06-16
公務員服務法很清楚,下服從上,上才有決定權
而且,現行還有 [貪汙治罪條例] ok ???
Rae avatarRae2017-06-18
不是因為開放簡任以下兼職,就可以同時廢除貪污治罪條例
要是你說[地政小承辦權力很大],那...政府給多少薪水???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6-20
我也覺得要修法 不然根本不合理...
Enid avatarEnid2017-06-25
工友都能兼職了
Ethan avatarEthan2017-06-27
開玩笑,還不是照樣委任三職等只給三萬六...
有因為管兩億土地,給薪給到三十六萬嗎???
Enid avatarEnid2017-06-29
為免過於專注副業 影響本職工作,可能連解僱條件
Edith avatarEdith2017-07-01
考評等要一併改了,不然只給乙 毫無嚇阻力xd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7-04
所以我才說兼職要規範職業別阿,管兩億土地再去營建業兼差當
當門神臭了嗎?(還真的很臭..)
Zanna avatarZanna2017-07-05
思考不周延的法條,比貪汙還恐怖。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7-07-06
看新聞下面的回應太好笑了,要求服務品質咧,自以為是慣老
闆喔。這個社會已經不只八卦酸在仇公了,叫我多為人民想?
Leila avatarLeila2017-07-07
所以公務員那麼多限制,年金砍到跟勞工一樣有道理嗎?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7-07
這只是個職業, 草案過後等著看人怎麼走實在
Mary avatarMary2017-07-10
水,本來就是要讓人有兼職的權利,要是有違反啥利益勾
結的,歡迎直接依法辦理,而不是全面禁止兼職,難道我
下班去當街頭藝人你政府也要管?啊不然是管啥小!!
Irma avatarIrma2017-07-13
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已經規範了,其他規範都是多餘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7-16
不就特別權力關係....把我們當家產當家奴啊
Yedda avatarYedda2017-07-19
推第一步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7-20
土木有技師牌可以去外面簽證 可以留下更多有經驗的人
Yuri avatarYuri2017-07-21
推 第一次這麼後悔一件事 就是投了民進黨
Annie avatarAnnie2017-07-24
Ula avatarUla2017-07-28
本來兼職跟本業務無相關的工作,是能有什麼影響,沒本事
照顧員工,想賴帳,就不要限制別人憑本事去賺,只要不影
響正職就好,不管職業,每個人都有權利建構自己未來想要
的生活水準,不過到時那些不努力的酸民又會酸,憑什麼領
我們納稅錢,,又能在外面兼職(搶飯碗)...
Steve avatarSteve2017-07-28
要是真的開放兼職 也不是全串都跑去兼 樓下你會再加班8點
過後,又跑去兼差嗎?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7-31
衝著這個提案 立委選他了 記下來
Yuri avatarYuri2017-08-04
正確的提案,趕快提院會討論啊。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8-07
如果一個男的賺不了幾個錢,整天打老婆,不准老婆出去兼差,
這是渣男無誤,好像和政府有87分像
Joe avatarJoe2017-08-09
正港渣男會叫老婆出去賣啦..... ^_^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8-11
Elma avatarElma201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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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avatarTom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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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avatarJoe2017-08-21
哪個機關會許可?根本假議題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8-22
補習班要實名制就說要開放兼差啦XDD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8-27
規範職業別幹嗎? 都有刑法跟貪汙治罪條例擺在那了 你既不
Jacky avatarJacky2017-08-28
保障公務員那還設限一堆? 憲法的平等原則念念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