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擁賓士車偷電 檢方依職權不起訴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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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30682

校長擁賓士車偷電 檢方依職權不起訴

108/04/01 聯合報 記者賴郁薇╱即時報導

新北市瑞芳欽賢國中校長游文言被投訴,平時將自己的五輛舊款賓士輪流停放在校園內,甚至將車內電瓶拿到理化教室充電,每兩、三個月充電一次,每次充電時間長達二小時,成功偷電;校長偷電不法情事曝光後,隨即在今年一月卅日自首,基隆地檢署偵結,認定游文言涉竊取電能罪嫌,但審酌他自首、且已賠償,檢方依職權予以不起訴處分。

游文言從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起擔任欽賢國中校長,沒想到先是大剌剌將校園當成停車場,逕自將自家賓士車停在校內開放式水泥建築物中;甚至還取出賓士電瓶,透過電源供應器插在理化教室插座內偷電,一次得逞後,游文言食隨知味,前年中至去年十月間都陸續有偷電記錄,共偷得八元電力。

校長偷電犯行被踢爆,游文言在檢警介入前自首,坦承犯行。基隆地檢署偵辦,認定游文言涉竊盜罪嫌,但審酌他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主動自首犯行,也已賠償該國中損失,校內不予追究,檢方依職權處分不起訴。

事發後,新北市教育局曾表示,針對校長個人不當行為,已提出嚴厲譴責並予以糾正,全案將依規定移送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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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住退休金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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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9-04-06
安全下庄 恭喜
Elvira avatarElvira2019-04-06
8元 =.=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4-11
那在辦公室以後不能給手機充電了,讚喔!手機沒電無事一
身輕。
Ina avatarIna2019-04-15
校內誰敢追究? 爛成一團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4-17
他自己就校長了,校內不予追究...-.-
Tracy avatarTracy2019-04-19
這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4-21
他不是管理者,應該只構成侵占公物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04-25
手機放在辦公室充電會不會也是偷電呀?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04-28
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定義很嚴格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4-29
有關係就沒關係!
Harry avatarHarry2019-05-01
電瓶需要這麼常充電喔
Yedda avatarYedda2019-05-04
為了8元,浪費這麼多司法資源?
Mia avatarMia2019-05-07
趕快立個法像這種浪費司法資源的疑似小額貪污案件簡化流
程賠錢了事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9-05-09
校長管所有校內的管理者吧...-.-他要動,哪個管理者不讓他動?
Lucy avatarLucy2019-05-09
道德要求比聖騎士還高的公務員怎麼可能讓你賠錢了事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5-09
某幾樓的法治觀念真是貧乏到可笑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5-14
都當到校長 又發生這種事 未來高升無望 大概有機會就要退了
會被檢舉貪了8元 會不會是權力鬥爭 被利害人士檢舉
Jacky avatarJacky2019-05-17
這個不是事發就申請退休了 沒刑事就下庄了呀 能退休就好
被記個申誡對退休人員而言又不痛
Agnes avatarAgnes2019-05-18
沒被抓到都不是犯罪,哈哈
Megan avatarMegan2019-05-20
檢舉這種事蠻無聊的...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5-24
下一篇:帶瓶子到學校裝水回家=.=
Steve avatarSteve2019-05-26
做人失敗的例子
Emma avatarEmma2019-05-27
8元也要偷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9-05-31
貪小便宜 說貪污太過頭
Lucy avatarLucy2019-06-01
政務官貪污幾百億元和幾千億元沒有事情,校長充個電就
算貪污?垃圾法律
Andrew avatarAndrew2019-06-05
推做人失敗 所以才被檢舉
Elvira avatarElvira2019-06-09
很多人在辦公室手機充電,看來我可以去檢舉了。先檢舉法官
好了
Oscar avatarOscar2019-06-13
一個官銜也是一個保命符,一生可以用一次。
Sandy avatarSandy2019-06-16
用辦公室電腦上ptt呢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9-06-18
看它文字敘述,電力應不只值8元吧。退休俸完全在檢
方大人一念之間。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6-22
這種案例職權不起訴非常正常吧
覺得不正常的,來檢舉每天攜帶自用智慧型手機至辦公室偷電
8小時,累計下來一年即偷充了至少1600小時的電力=.=
Emily avatarEmily2019-06-23
乾脆說保溫瓶偷裝水帶回去喝都比這還要貴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6-25
把公家用的藍筆帶到包包裡回家繼續用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6-26
8元XDD
Selena avatarSelena2019-06-30
每天在辦公室充手機電2輪 也要65天左右才一度電
Kelly avatarKelly2019-07-02
1年也才4度 在辦公室要充兩輪電根本不可能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7-04
A個幾千億幾百億,就會有大官說睜大眼,挺你沒貪汙到底
Ida avatarIda2019-07-09
拿公家衛生紙回家用好像都比這個貴...
Olga avatarOlga2019-07-14
這是個好案例,就是要罰
Ina avatarIna2019-07-14
手機充電算不算竊電?
Donna avatarDonna2019-07-19
在辦公室倒水算不算竊水?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7-24
將自家賓士停在學校?他是不是把自家車輪流開上班所以才
停在校內?這樣的話是不是連騎車、開車上班,然後把車停
Megan avatarMegan2019-07-25
在辦公處停車場的,就可以說是把機關當自家停車場!?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7-28
什麼叫作放大檢視?這個就叫放大檢視....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8-01
把上班領用的原子筆用來來寫私人信件、在上班期間上
公家機關的廁所、用公家的水沖掉"遺留物"也叫作竊水了?
Delia avatarDelia2019-08-04
如果不罰他,那以後大家一起效尤?!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9-08-07
樓上,你可賭看看啊....反正被拔掉就自己負責而已
Jacky avatarJacky2019-08-09
自首、賠償加上才被竊8元電費,依職權不起訴剛好,不然要
遊街嗎?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8-13
認真講,刑法是有一條微罪不起訴的....= =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08-14
認真講,那個在刑事訴訟法
Sandy avatarSandy2019-08-17
把這錢賠了就算了,其實不用關,不用思想上的爭奪,他
只是看到插座就充電了ㄅ?
Una avatarUna2019-08-22
微罪不舉 不過應該是校內有人想弄校長很久了吧 是不是來
上班結果找不到車位很火大 XD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9-08-24
浪費司法資源......
Jack avatarJack2019-08-28
很多老師,很喜歡弄上面的人,行政職/兼行教師主任/校長
對他們那些人而言,弄倒對方,等同樹立起"自己的影響力"
Olive avatarOlive2019-09-01
"是我決定讓你好不好過日子,不是你決定讓我過好日子"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9-05
而那些人,大多具有差不多性質與特性,多觀察就會知道
Annie avatarAnnie2019-09-08
總之,兼行真的某種程度上要有那種肯擔耐操抗壓的個性的
不然,真的沒兩下可能就被那些老師弄垮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9-09
@fcz973:感謝指正,太久沒讀書了哈....
Selena avatarSelena2019-09-13
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