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徵每週二下午一小時到府臨托 - 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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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個人自宅

工作時間:每週二下午1:30-2:30, 不供餐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桃園市宏昌十街(近中山國小)

薪資:120/hr
↑勞基法規定最低薪資為每月 19047 元(每小時 115 元)起
工作內容:小孩現約三個月大, 處理餵奶換尿布等事宜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 以上必填,以下選填 ===========================

資格限制:有照顧嬰兒經驗者, 有保母證照為佳

其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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