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對象為業務,
前身為設計人員,
後配合公司職務調動而轉任業務。
轉任後業績都相當低迷,
期間有不定期的教育訓練、
前輩業務陪訪、工作內容檢討等
業績還是沒起色。(持續約兩年了)
單位主管的立場是,
他只「決定」解僱,作法配合公司。
以老闆的想法是,
業績不好還要付資遣,門都沒有。
請問是否可以「不能勝任職務內容」做爲解僱而不需支付資遣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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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為設計人員,
後配合公司職務調動而轉任業務。
轉任後業績都相當低迷,
期間有不定期的教育訓練、
前輩業務陪訪、工作內容檢討等
業績還是沒起色。(持續約兩年了)
單位主管的立場是,
他只「決定」解僱,作法配合公司。
以老闆的想法是,
業績不好還要付資遣,門都沒有。
請問是否可以「不能勝任職務內容」做爲解僱而不需支付資遣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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